梁天樞聖經地圖

30 書圖三 030 已得和未得之地32 書圖五 032 約但河東兩個半支派的領土

〈書圖三〉已得和未得之地


* #書11:16-23| 以色列人在米倫水邊擊敗了北方的聯軍之後,幾乎是已經奪了大部分的應許之地。在約但河西計有山地、一帶南地、歌珊全地、高原、亞拉巴、以色列山地,和山下的高原。從上西珥的哈拉山,直到黑門山下利巴嫩平原的巴力迦得。約書亞就將這些地分給了河西的九個半支派為業,於是戰爭就停止了。

* #書12:1-8| 至於河東,摩西擊殺了兩個亞摩利人的王,所得之地就是從亞嫩谷直到黑門山(包括有巴珊、基列,大城有亞斯他錄、以得來、撒迦、希實本、伯耶西未、亞羅珥等),並東邊的全亞拉巴之地,直到基述人和瑪迦人的境界,都分給了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

* #書13:1-7| 約書亞老邁之時,尚有很多未能取得之地,計有:非利士人的全境,基述人的全地,就是從埃及前的西曷河往北,直到以革倫之間。又有屬西頓人的米亞拉到亞弗,和迦巴勒人之地,全利巴嫩,就是從黑門山根的巴力迦得,直到哈馬口,和米斯利弗瑪音,以及所有的西頓人等。但是神卻命令這些未得之地也要分給河西的九個半支派為業,要他們自己去得。

 未得之地是以應許地為目標而尚未能取得者,可與#民34:1-29|及民圖二 $021 作一比較,因此未取得之地尚有很大的面積。在最初兩次的分地時,六個支派所得之地都相當的大;但第三次分地時,七個支派所得的面積都很小,而且有幾個支派的地業是從原已分得其他支派的地業中取出的,足見所得之地實不夠分配, 如果能取得所有的應許地,情形就會大不一樣了。

〈書圖五〉約但河東兩個半支派的領土


* #書13:8-14| 約書亞年紀老邁,已不堪再領導人民征戰,戰爭也暫告一段落之時,上帝就令他把土地分給各支派,也列出尚未取得之地(其面積約為已經占領之地的一倍以上)的名單,要其他的支派自行去取得。分地的作業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在吉甲舉行。首先是確認摩西已經分給河東兩個半支派的領地。按民數記第32章的分法,三者之間似乎沒有明確的疆界,而且迦得和流便兩個支派所佔有的城互相混雜。在這次重作了分配時,則將原屬於迦得支派的底本、亞羅珥和亞他錄,改屬流便支派所有。這樣一來,流便和迦得兩支派的領土就十分完整,邊界也清楚。

 嚴格來說,上帝應許給摩西之地,並不包括約但河東之地(見#民34:12|;#結47:18|)。可能是由於當地居民頑強的抵抗,以色列人用了很大的力量才將他征服,所以摩西仍然給了他們。

1. #書13:15-21| 流便支派的地業:
流便支派的領土,略與亞摩利王西宏的國相同,約是亞嫩河流域以北,迄至希實本平原以南之地,也就是摩押平原的北半部,它比其南之地更肥沃,更適於放牧。大城計有:希實本平原的各城,底本、巴末巴力、伯巴力勉、雅雜、基底莫、米法押、基列亭、西比瑪、細列哈沙轄、伯毘珥、毘斯迦山坡、伯耶西末、米底巴的全平原等。流便是雅各的長子,按傳統應該可得雙份或更大的土地。但是他「因污穢了父親的床,他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代上5:1|;參#創35:22;49:3-4|),所以他得之地,其大小約與其他一般支派相若。

2. #書13:24-28| 迦得支派的地業:
迦得所得領土,其南起自希實本平原之北,領土可分三部分,西部擁有全部的約但河谷的一半。中間擁有雅博河谷,包括瑪哈念城在內以南之基列地;但是雅博河以北之基列地則屬瑪拿西。在東部則是基列地以東之地直到亞捫邊境和沙漠,全歸迦得,最北到拉末城。城邑則有拉抹米斯巴、比多寧、瑪哈念、底璧、伯亞蘭、伯寧拉、疏割、撒分、拉末等。

3. #書13:29-31;17:1-6| 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
瑪拿西的領土以巴珊地為主,西方是加利利湖直到呼勒湖,北至黑門山麓,東至沙漠,都是肥美放牧的南區。其南又擁有雅博河谷以北之基列地,基列地日後屬於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所有。瑪拿西的身分很特殊,他本不是雅各親生的兒子,卻被列在十二個支派之中承受產業。其原因是他本是約瑟的長子,在雅各臨終之時,他與他的弟弟以法蓮同被雅各領養為兒子(見#創48:5|)的緣故。而且約瑟在全地大飢荒時,救了雅各全家七十五口,加上流便被除去長子的名分,約瑟便被立為雅各名分上的長子(#代上5:1|,參#創35:22;49:3-4|),所以約瑟得了兩個支派和雙份的領土,瑪拿西又是長子,因此在河東和河西各得了一份,很切合當時之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