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認真對待《聖經》


聖經公會自十九世紀成立以來,就著重以嚴謹的解經和經文校勘工作為翻譯的基礎。他們強調,聖經公會出版的譯本在解經上要儘量反映主流的學術成果,在文本上要力求採用最可靠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文本。他們深信,聖經公會既然志在服侍普世教會,就必須堅持以上的做法,假如只是單單採納這人或那人的一家之言,就無法完成使命。同時,他們也知道,如果聖經公會本身偏向某個宗派,或出版的譯本有所偏頗,又或者學術水準太低,就會損害自身的信譽。


一直以來,聖經公會堅持出版的《聖經》「不加注釋、不加解釋」,部分就是出於上述的考慮;後來,奈達開始推行動態相符的翻譯方法,在聖經公會內部引發了很大的爭議,部分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在各地聖經公會,尤其是在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中,許多人認為,奈達的方法使翻譯員遠離了原文文本。奈達當然也據理力爭,他認為,「忠於《聖經》」的真正含義,應當是忠於《聖經》的意義,而不是忠於形式。「如果一句話翻出來使大部分人產生誤解,那我們就可以知道這麼翻譯是行不通的。」*註1


*註1-Nida & Taber,《翻譯理論與實踐》,頁2。

有些《聖經》經文很容易使人產生誤解,《羅馬書》一章17節就是一例。傳統譯本或形式相符的譯本通常會這樣翻譯: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s revealed from faith to faith(參《新約全書─和合本修訂版》,「上帝的義……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聯合聖經公會的人員在一些教會做過調查,發現一般讀者看到這句譯文就會以為,這裏的「義」指「上帝是(公)義的」。然而,學者普遍認為,「上帝的義」這個片語主要指上帝怎樣使人跟他有合宜的關係。因此,這個片語的含義其實是指「上帝稱人為義」這個行動,而不是指上帝有「(公)義」的特質。《現代英文譯本》把這句話譯作:For the gospel reveals how God puts people right with himself: it is through faith from beginning to end.(「因為這福音啟示上帝怎樣使人跟祂有合宜的關係:是起於信,止於信。」〔《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這樣就清楚表達出「行動」的意味。


奈達和泰伯又以《哥林多後書》三章10節為例說明,採用形式相符的翻譯只會令讀者不知所云。例如,《美國標準譯本》把這節經文譯作:For verily that which hath been made glorious hath not been made glorious in this respect, by reason of the glory that surpasseth.(英文直譯:「的確,那從前得到榮耀的,這麼說來等於沒有得到榮耀,因為那榮耀蓋過了它。」)而《新英文聖經》則採用較為接近動態相符的譯法,澄清了原文所要表達的意思:Indeed, the splendour that once was is now no splendour at all; it is outshone by a splendour greater still.(英文直譯:「的確,那從前的榮耀如今一點兒也算不上榮耀,因為更大的榮耀蓋過了它。」)


奈達指出,簡單來說,翻譯如果只求忠於形式,就會丟失或改變了原文的意思;這樣,就達不到聖經公會想讓所有人都聽到上帝話語的目標。儘管奈達幫助人們看到翻譯中存在的文化因素,但還是有人擔心他的方法會使《聖經》譯本遠離了大家能夠接受的解釋。


奈達希望確保每個譯本都以嚴謹的解經為基礎,為此,他提出了好幾項翻譯原則,開展了幾個出版計劃。其中有些原則是聖經公會一直依循的標準,但需要重新提出來或再次強調,有些則是直接受到奈達的翻譯方法影響而提出來的。


按照《聖經》每卷書的原意來翻譯


對一些基督徒來說,《舊約聖經》總是給他們造成困惑,因為《舊約》描述的許多做法,似乎與基督徒的行為背道而馳。例如,《舊約》中有好幾處記載,上帝吩咐以色列人滅絕與他們為敵的人,連婦女和嬰孩也不許放過。還有一些族長,居然以承受上帝祝福的名義,娶了好幾個妻子。此外,上帝吩咐給觸犯律法的人的懲罰,有些在今天看來簡直就是野蠻;而律法中許多有關飲食和衣著的規定,聽起來好像也讓人摸不著頭腦。


此外,在《新約》中,保羅的許多教導似乎在告訴我們,基督藉著受苦、死亡和復活,已經廢除《舊約》律法;這又跟《馬太福音》互相矛盾,因為馬太說,基督來是為了成全律法。


於是,有的基督徒為了化解上述的矛盾,就把《舊約》看作基本的背景資料,用來幫助我們理解《新約》。按照這些基督徒的說法,《舊約》中許多預言都只是預表基督,但真正賜下救恩的計劃、教導信徒如何生活,卻是藉《新約》和基督的復活成就的。這種想法導致信徒根據《新約》來解釋《舊約》。


然而,事情並非這麼簡單,而是要複雜得多。《新約》作者日常閱讀並拿來引用的《聖經》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問題是,《七十士譯本》是從希伯來文(部分是亞蘭文)翻譯過來的希臘文譯本,但今天在西方,大多數基督徒翻譯員,無論是羅馬天主教徒還是基督新教徒,都以希伯來文和亞蘭文《聖經》作為源語文本來翻譯《舊約聖經》(東正教教會的基督徒則仍然使用《七十士譯本》作為底本,而不用希伯來文文本)。


結果,很多翻譯員,尤其是有福音派背景的基督新教徒,翻譯《舊約》的時候,如果碰到《新約》引用過的經文,都傾向於參照《新約》。《以賽亞書》七章14節是個很明顯的例子。如果按照形式直譯這節經文的希伯來文,譯文應該是:「因此,主自己要賜給你們一個兆頭。看,年輕女子要懷孕生子,並稱他為『以馬內利』。」(Therefore the Lord himself wil give you a sign. Look, the pregnant young woman wil bear a son and will call him “Immanuel”.)這裏的希伯來詞語almah,多數情況下指「年輕的女子」(表示「童女」的希伯來詞語是betulah)。有學者認為,從經文的上下文來看,以賽亞是在跟亞哈斯王說話,所以這裏的almah可能指亞哈斯王的妻子。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以賽亞的這段話其實是在向亞哈斯王保證,大衛一脈會延續下去,而不至滅絕。


後來,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譯者把以賽亞書的almah譯成了parthenos。希臘文中,parthenos可以指年輕的女子,但在其他經文中可以解作「童女」。馬太用的就是《七十士譯本》的《以賽亞書》,他從《以賽亞書》中看到一個預言,認為這句話不只是說當時的事,而是指向耶穌的。因此,馬太就把parthenos明確理解為指向童貞女馬利亞,並引用以賽亞的話為證(太1:23)。


那麼,今天我們如果要翻譯《以賽亞書》,面對這個希伯來詞語almah,究竟應該按照希伯來文翻作「年輕的女子」,還是受馬太的影響,翻作「童女」呢?顯然,問題不在於耶穌是不是由童女所生,而在於怎樣翻譯《以賽亞書》。過去有很多譯者都根據《馬太福音》的解釋,在這節經文用了「童女」一詞,而不是根據希伯來文文本,選擇更正確的譯法,翻成「年輕的女子」。奈達和德華爾德指出,「如果我們把童女生子套進《以賽亞書》七章14節,那麼就只有兩個選擇:要麼承認這句經文與亞哈斯王毫不相干(可是上下文已經清楚表明,由於當時以色列人正面對敘利亞-以法蓮聯盟的威脅,以賽亞的話具有重大的意義);要麼就只能理解為《聖經》中發生過兩次童女生子的事。」*註2


*註2-Waard & Nida,《從一種語言到另一種語言》,頁23。

另一個例子是《創世記》二章17節。*註3在《新國際譯本》中,上帝這樣吩咐他所造的第一個人:But you must not eat from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for when you eat of it you will surely die.(英文直譯:「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你如果吃的話,就必定會死。」)這裏的關鍵詞是when(「如果」)。其實,這句話照著希伯來文文本直譯,應該是on the day(「你吃掉它的那一天」),而不是when you eat of it(「你如果吃的話」),大多數譯本都表達了希伯來文文本的意思。但是,巴爾指出,亞當和夏娃當然沒有在他們吃這果子的那一天死去;結果竟然是蛇說對了,上帝錯了。上帝說會發生甚麼事,但結果卻沒有發生。聖經公會在奈達的大力支持下,堅持把這個事實展現在讀者面前,不管持某種神學立場的人看了這樣的翻譯以後會怎樣反應。因此,《現代英文譯本》把這句話譯為:If you do, you will die that same day.(「你吃了,當天一定死亡。」〔《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巴爾還提出,如果像《新國際譯本》那樣,譯作when you eat of it(「你如果吃的話」),讀者就無法看出,上帝的話語並沒有照著字面應驗。《新國際譯本》的譯者是從保守的基督徒觀點來翻譯《舊約》的。*註4


*註3-參Barr,〈《聖經》現代英譯本眾多,對教會來說是個難題〉。

*註4-Barr,〈《聖經》現代英譯本眾多,對教會來說是個難題〉,頁272-273。

基督徒翻譯員從基督徒的角度來理解《希伯來聖經》文本,尤其習慣在《舊約》中尋找有關彌賽亞的暗示。這方面還有一些大家熟悉的例子,比如《創世記》四十九章10節:「直等細羅來到」,《約伯記》十九章25節:「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註5聖經公會始終認為,對於《聖經》的每一卷書、每一段經文,原作者的原意是怎樣,翻譯的人就應該怎樣翻。*註6譬如,對於《創世記》四十九章10節,美國聖經公會出版的《當代英文譯本》就把前半句翻作:until nations obey you(「直等到萬國都歸順你」),這樣就更接近希伯來原文,讀者也不大可能以為這句話就是在暗示彌賽亞。


*註5-Benson Bobrick,《廣闊如汪洋:英語〈聖經〉的故事及其所啟發的革命》(Wide as the Waters: The Story of the English Bible and the Revolution It Inspired;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2001),頁262。

*註6-Nida & Taber,《翻譯理論與實踐》,頁8。

奈達看到這些問題以及種種其他的因素,就堅定不移地推行一項政策,那就是要讓《聖經》的每卷書說自己的話。比如,奈達和德華爾德都極力主張,要讓《舊約》和《新約》透過各自的上下文來傳達書卷本來的信息,這樣會更好一些。*註7


*註7-Waard & Nida,《從一種語言到另一種語言》,頁23-24。

此外,福音書中的平行經文常常互有差異,又造成另外一種問題。例如,在馬太福音的「八福」中,耶穌說,「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太5:3〔《新約全書—和合本修訂版〕),也就是說,知道自己心靈貧窮的人要受到祝福,而路加福音則只是說「貧窮的人有福了」(路六20)。聖經公會一直堅持保留這兩處的差異,換句話說,到底耶穌當初用亞蘭文怎麼說這句話,用不著翻譯員來考究;而不同經文和書卷之間為甚麼存在這樣的差異,也無需由他們來解釋。翻譯員的任務,就是照著我們所得到的文本的本來模樣,儘量準確地反映原作者或編者的原意。*註8


*註8-Nida & Taber,《翻譯理論與實踐》,頁8。

不僅奈達在他的書中解釋過上述政策,*註9布拉徹和其他教導《聖經》內容的翻譯顧問也在翻譯工作坊中仔細討論過這些問題。他們都用有力的證據證明,要忠實地翻譯《聖經》,就必須按照《聖經》每卷書的原意來翻譯。


*註9-例如Nida & Taber,《翻譯理論與實踐》;Waard & Nida,《從一種語言到另一種語言》。

學界的主流看法


奈達、旺德利、斯莫利都是語言學家,洛溫是受過語言學訓練的人類學家,雷伯恩則是以人類學為導向的語言學家。長期以來,奈達招募的許多翻譯顧問都是語言學家。因此我們不難理解,奈達自己的翻譯方法也是以語言學為基礎的。奈達從剛入職的時候就開始使用語言學的翻譯方法,那時候,大多數是由宣教士擔任翻譯員。奈達運用語言學的知識培訓宣教士,幫助他們學習和分析語言,了解社會語言學及跨文化溝通的問題。


然而,奈達亦認為,要有好的翻譯,先要做好解經的工作,因此,他亦積極裝備自己在解經方面的知識。同時,他也堅持要求受聘的翻譯顧問這樣做。受訓顧問通常會先跟著資深顧問在工場工作一段時間,然後再回到主流的神學院修讀一年《聖經》研究的密集課程,才有資格擔任正式顧問。美國弗吉尼亞州里士滿市(Richmond)的協和神學院、新澤西州的普林斯頓神學院、佐治亞州亞特蘭大市艾默瑞大學(Emory University)的坎德勒神學院(Candler School of Theology),都很歡迎聯合聖經公會定期派去學習的受訓顧問。


為了充分確保《聖經》譯本能夠反映出色的《聖經》研究成果,奈達積極招募《聖經》學者。許多早期的翻譯顧問,像布拉徹、紐曼、皮科克、阿理奇亞等,都是優秀的《聖經》學者,不僅在翻譯工作坊中成為奈達的得力幫助,亦為《聖經翻譯員》期刊撰寫了大量文章。後來,在編寫「解經翻譯指南」的時候,都是由一位《聖經》學者加上一位語言學家一起工作。有了這些《聖經》學者的貢獻作基礎,聖經公會才能指導翻譯員的工作。


從七十年代開始,聖經公會招募的翻譯顧問多數是《聖經》學者,而不是語言學家。所以有這樣的轉變,是因為聖經公會決定用母語翻譯員來翻譯《聖經》,而他們需要有人幫助了解《聖經》。此後,只要訓練這些翻譯員掌握基本的翻譯方法,他們就能用自己的母語,自然流暢地翻譯了;而且顯然比非母語翻譯員來得輕鬆自如。然而,母語翻譯員還是需要《聖經》學者來幫助他們理解希伯來文或希臘文《聖經》文本,所以聖經公會要招募更多《聖經》學者。


聖經公會的做法跟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有著顯著的不同。在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語言學一直都是訓練的主要項目。語文研究院經常差派外籍宣教士,到那些從來沒有任何翻譯經驗的國家和語言地區工作,因此他們必須強調語言學訓練。此外,這些翻譯員大多數都來自基督新教的福音派,較為重視《新約聖經》。他們認為,救恩的信息主要包含在《新約聖經》裏(來自與懷特曼的訪談〔2000年9月21日〕)。因此,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專注於翻譯《新約聖經》的工作。


在解經問題上,聖經公會的翻譯顧問和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的翻譯員在某些情況下會發生意見衝突。聖經公會的人員一般不願隨便解釋《聖經》,碰到不同書卷有差異的情況,也堅持按照《聖經》作者的原意,避免試圖協調不同書卷的矛盾。在早期,奈達和旺德利主要為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工作的時候,這些分歧已經浮現出來。可是,到八十年代,情況逐步惡化,甚至到達一個地步,兩個機構在世界大部分地區幾乎沒有甚麼合作,只是偶爾一起做些訓練。


令人欣慰的是,上述的局面已經改變過來。今天,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的許多翻譯員和翻譯顧問都要接受《聖經》研究的訓練,而且,他們還在這個領域做一些重要的研究。所有語文研究院的人員除了完成語言學的課程之外,還必須接受《聖經》訓練。同樣重要的是,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與聖經公會的關係也大大改善,雙方的緊密合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多。


奈達從早期就開始列出一些《聖經》注釋書,推薦給翻譯員使用,幫助他們處理解經方面的難題。後來,聖經公會還撥給每個翻譯顧問一筆經費,用來購買奈達列出的這些注釋書和其他翻譯輔助工具書,放在自己的圖書館供翻譯員借閱,儘可能讓翻譯員接觸到《聖經》研究方面的真知灼見,提高翻譯工作的素質。


到底該向翻譯員推薦哪些《聖經》注釋書?奈達和其他翻譯顧問編寫「解經翻譯指南」的時候,又該參考哪些注釋書?在這個問題上,奈達的方法很簡單,就是憑藉經驗。奈達並不忽視新的學術成果,但是,如果某種解釋或立場與學界的主流看法或主流的神學觀點不一致,他也不會去鼓吹或向人推薦。《聖經翻譯員》這本期刊篩選文章的原則也是一樣。在奈達看來,聖經公會的任務是幫助翻譯員從學術成果中受益,如果有些看法與今天大部分教會所接受的非常不同,那就不必去鼓吹。


與教會一同工作


傳統上,聖經公會一直把自己看作教會的僕人。菲克(Ulrich Fick)博士曾經是聯合聖經公會的總幹事(1973-1988),他曾說,僕人的本分就是跟在主人後面背行李,有時候也要走在前頭負責提燈。一直以來,聖經公會鼓勵教會,讓教會承擔起翻譯《聖經》的責任,也支持教會的翻譯工作。除了少數例外情況,聖經公會始終認為,翻譯《聖經》是教會的工作。因此,聖經公會一直多方協助教會,不僅為教會提供翻譯技巧和金錢上的支持,還出版《聖經》,使人們都能以負擔得起的價格買到《聖經》。


聖經公會既然是教會的僕人,就從來不在尚未建立教會的地方支持翻譯工作。聖經公會看到,自己的任務不是直接給人傳福音,也不是親自建立教會,而是為教會工作提供所需的工具。同樣,聖經公會也不認為自己應該去解釋《聖經》,或建立神學理論。按照聖經公會的一貫原則,這些都要留給教會去做,他們的任務只是為教會提供忠實可靠的《聖經》譯本,作為教會工作的基礎。


奈達在世界各地翻譯項目中所積累的經驗,幫助他建立一套管理翻譯項目的體系,使教會可以參與翻譯工作的每個環節。一般來說,教會可以向聖經公會推薦翻譯員,並承擔翻譯員的部分需要;此外,教會還會參與審閱譯稿和定稿的過程。當然,從邏輯上說,如果某個語言區尚未建立任何教會,甚少會有母語翻譯員來承擔翻譯工作。


聖經公會認為《聖經》翻譯應當由教會承擔。在過去,這也是聖經公會與其他機構(如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立場不同的地方。這些機構一般在尚未建立教會的地方開展工作,這些地方都沒有基督徒,即使有,也是寥寥可數。因此,建立信徒、用《聖經》教導信徒就成了這些機構不可或缺的工作。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的翻譯員認為,既然沒有教會來解釋《聖經》或教導信徒,那麼,翻譯《聖經》的時候,就需要加入一些資料,使譯本兼有注釋或教導的功能。與聖經公會通常出版的譯本相比,這些譯本對經文的背景資料有更多解釋。今天,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已經相當重視解經和《聖經》研究,亦更多地採用母語翻譯員來翻譯《聖經》。因此,從本質上看,兩個機構之間的分歧已經消除了。


聖經公會不僅與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消除了分歧,而且還覺得需要向對方學習,因為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常常舉辦一些活動,幫助讀者明白《聖經》與他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同時,語文研究院也在門徒訓練和傳福音方面使用《聖經》。


聖經公會清楚知道,單單給人《聖經》是不夠的,既不能讓不信的人接受基督信仰,甚至也不能幫助已經相信的人在信仰上更成熟。而教會卻可以透過信徒見證、教導《聖經》,營造出合適的環境,讓人們理解並接受《聖經》的信息。因此,與教會合作是聯合聖經公會的一貫政策,而奈達的翻譯方法則進一步地鞏固了這個政策。


最可靠的文本


對《聖經》翻譯員和基督徒來說,最關心的問題就是:「《聖經》到底怎麼說?」唯有源語文本可靠,《聖經》譯本才會可靠。然而,「原文怎麼說?」這個問題並不是那麼容易回答的。以《新約聖經》為例,歷代以來,《新約聖經》在不同時代的抄寫員筆下一再地傳抄。抄寫員常會出錯或是刻意修改經文,然後,那些錯誤也被人照樣抄下來。學者比較了現存的五千多份《新約聖經》的羊皮紙抄本和蒲草紙抄本,發現當中有許多不同之處。《舊約聖經》的情況更為複雜。《舊約》各書卷的寫作年期相差數個世紀,這些不同的書卷一直在不同時代、不同地方、以不同結集的形式流傳;而且,在《舊約》書卷寫成的時代,希伯來文還沒有使用元音符號,詞語和詞語之間也不留空,使得經文更加複雜難辨。多少年來,各方學者,無論是猶太學者,還是基督徒學者,要麼在經文中加入元音和變音符號(diacritical marks),要麼自己加入注釋,來推測原作者或編者的本意。


聖經公會的翻譯員很少算得上是合格的經文鑑別學者,他們不可能靠自己去衡量大量的抄本證據,判斷哪個抄本的語句才正確。他們需要專家的幫助。於是,奈達發起了兩個重大的《新約》和《舊約》文本項目,專門為翻譯員提供詳細可靠的建議,讓他們遇到文本有多於一個可能的語句或含義的時候,知道該怎麼解決有關的疑難。《新約》項目方面,最終完成了一個新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成為今天世界各地的學者和學生使用的標準文本。這個版本還列出編輯委員會對文本的評級和相關的抄本證據,對讀者非常有幫助。普林斯頓神學院的梅茨格(Bruce Metzger)博士是編委會的成員,他認為這個《新約》版本對每處異文的校勘工作都做得非常徹底,由此發展出來的校勘原則亦非常可靠。他相信,除非又發現了新的《新約》抄本,否則學者們以後沒必要再做《新約》文本的校勘工作了(來自與梅茨格的訪談〔2000年9月29日〕)。


在《舊約聖經》方面,編輯委員會並未考慮出版一個新的希伯來文《聖經》版本,而是集中討論了現存文本的五千多個難題。這項成果不僅幫助了翻譯員,就連專門研究《希伯來聖經》的經文鑑別學者也從中受益。這個項目的工作做得非常嚴謹,涵蓋的範圍甚廣;如果哪個經文鑑別學者居然忽略它,那就太失職了。


《希臘文〈新約聖經〉》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美國聖經公會翻譯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中有這樣一段話:


目前已經出版的所有希臘文《聖經》版本都只能代表十九世紀的學術研究,不能反映最近五十年來的研究成果。這些新成果來自對蒲草紙抄本的研究,對古代譯本價值的重新認識,對某些抄本的重新評估,各個手抄本族系的整合,以及對抄本協調現象的校勘工作(harmonization criticism)。*註10這些新知識湮沒在學術期刊和專書裏面,宣教士翻譯員沒有機會閱讀;就算能閱讀,他們也沒有足夠的知識去衡量這些資料的價值。最理想的文本,應該用嶄新的方法來處理經文校勘問題,而校勘欄內列出的異文語句,不應該只是根據抄本的族系,而是根據個別抄本,亦要更多參考古代譯本的語句和教父著作,並說明文本與《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的差異,還要參考《修訂標準譯本》以及目前正在修訂中的《修訂標準譯本》英式英文版本採用的語句。……這樣的文本和補充資料的出版會讓聖經公會在文本問題上為使用者提供適當而具權威性的指引,並為聖經公會與《聖經》研究領域的合作提供一個急需的共通點。


*註10-這是經文鑑別學的術語,指負責抄寫《聖經》的抄寫員往往傾向把《聖經》中的平行經文加以諧協。—譯注

因著這個需要,奈達提議編纂一個新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聖經公會接受了他的提議,同時也批准了他提出的工作程序、編輯委員會成員名單及預算。於是,《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United Bible Societies' Greek New Testament,簡稱UBSGNT)*註11就這樣誕生了。


*註11-有時也稱為《希臘文新約聖經》(Greek New Testament,簡稱GNT)。

在這部希臘文《聖經》出版之前,希臘文《新約聖經》的版本形形色色,幾乎全部都是由學者個別編纂的。沒有一個版本涵蓋所有現存的抄本,而且,這些版本的校勘欄只是列出是否接受某個抄本和語句。如果翻譯員或神學生沒有受過經文校勘的訓練,不懂怎樣正確地衡量不同的異文語句,那麼,這些注釋其實也沒有多大幫助。


「國際希臘文《新約聖經》研究企劃」(International Greek New Testament Project)可算是唯一的例外,而這企劃就是旨在改變這種狀況。該項目始於一九四九年,目的是把大量異文語句準確地收集起來,供其他學者參考。儘管這個計劃獲得美國洛克菲勒基金會(Rockefeller Foundation)贊助部分經費,並有多位學者參與,可是,到二○○一年為止,只有《路加福音》的經文評注得以出版(來自與梅茨格的訪談〔2000年9月29日〕)。


奈達向聖經公會提出的構思就是找一群來自世界各地的一流學者,成立一個國際編輯委員會。每個學者代表不同學派,用不同的進路進行抄本研究。編委會不僅會衡量過去的抄本的異文語句,判斷哪一個最可能是《聖經》原稿的語句,亦會根據異文接近原稿的程度,把異文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如果一個異文被評為A等,表示編委會完全確定該語句就是原稿的語句;若評為D等,就表示編委會中支持和否定該語句的成員各佔一半。


梅茨格協助奈達擬定了編委會的成員名單。梅茨格是美國聖經公會董事會的成員,是著名的經文鑑別學者,同時也是「國際希臘文《新約聖經》研究企劃」的成員。他擬出的學者名單如下:來自美國芝加哥的威格仁(Allen Wikgren),蘇格蘭的布萊克(Matthew Black),先在東德、後來移居西德明斯特(Münster)的庫爾特.阿蘭特(Kurt Aland),維維布斯(Arthur Vööbus,原籍愛沙尼亞,後來到美國伊利諾斯州梅伍德市〔Maywood〕的信義宗神學院〔Lutheran Theological Seminary〕任教),還有梅茨格本人。


一九五五年,蘇格蘭聖經公會和德國的威登堡聖經公會(Württemberg Bible Society)也加入進來,和美國聖經公會共同支持這項計劃;當時,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正在資助另外一個項目,所以並沒有加入,但後來也跟荷蘭聖經公會一起加入贊助的行列。


編委會還另外招募了幾名學者,幫助收集詳細的資料。其中主要有亞斯伯利神學院的格林利,美國聖經公會的馬卡姆(Robert P. Markham)與助手門森女士(Karen Munson),以及阿蘭特在德國明斯特建立的「新約聖經文本研究所」(Institute for New Testament Textual Research)的人員。


編委會每年夏天聚集一次,每次五個星期,這樣一共過了十年。由於編委會成員的工作是不支薪的,因此,每次開會的時候,美國聖經公會都會安排他們的家人一起參加。會議地點有時在歐洲,有時在美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九六六年,第一版《希臘文〈新約聖經〉》終於面世。


維維布斯為第一版工作了四年之後便辭職了,編委會覺得有必要另找一人填補他留下的空缺,維持五個編委的數目,以免大家投票時出現票數相同的問題。於是,羅馬宗座聖經學院(Pontifical Biblical Institute)的馬蒂尼(Carlo M. Martini)也加入編委會,參與第二版的修訂工作。*註12第二版出版以後,編委會又繼續修訂了第三、第四版。在此期間,布萊克和威格仁退休,由德國明斯特的巴巴拉.阿蘭特女士(Barbara Aland)和希臘北部塞薩洛尼基(Thessaloníki)的卡拉維多普魯師(Johannes Karavidopoulos)接替兩人的工作。


*註12-馬丁尼樞機是意大利米蘭的總主教,現在已榮休。

奈達雖然不是編委會的成員,但每次會議都會出席。事實證明,奈達的組織能力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編委會得以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同樣重要的是,遇上意見分歧的情況,奈達還會從中調停。編委會的五位學者分別來自不同的學術傳統,對文本的看法往往大相徑庭,如果沒有人從中調停,這項工作很容易就分崩離析。此外,奈達在會前會後也與編委會成員一起工作。梅茨格形容奈達在做這些事的時候,「非常、非常投入,而且極富洞見」。梅茨格相信,編委會成員所以常常不用多費勁就能達成共識,就是因為「有奈達的支持和協助。奈達清楚知道甚麼辦法最能奏效,最能推動人去工作,並使討論有所進展。有時候,會上的爭論幾乎趨於白熱化,奈達博士卻能平息風波,使雙方平靜下來。」(來自與梅茨格的訪談〔2000年1月29日〕)


新版《希臘文〈新約聖經〉》贏得各方好評,超出美國聖經公會和各個參與的聖經公會的期望。美國聖經公會的檔案存有早期的會議記錄和一些通信,從這些文件可知,編委會本來只是期望這個新版本在著名的韋斯科特和霍特(Westcott and Hort)所編纂的版本之上,為翻譯員提供一些輔助性的注釋。沒想到,最後出來的成果居然是一個全新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今天,這本《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在世界各地被廣泛使用,不僅成為《聖經》翻譯的基礎文本,亦是學習希臘文的學生最常採用的文本。一直以來(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大多數聖經學者(特別是經文鑑別學者)都會使用內斯尼-阿蘭特(Nestle-Aland edition,簡稱NA)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註13然而,於一九七九年出版的第二十六版(第一版於一八九八年面世)卻採納了當時《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三版正文的文本。自此,由聯合聖經公會發起和發展出來的文本的影響也就進一步擴大了;兩個版本的正文合併之後,兩者的分別主要是在校勘欄列出的異文和抄本證據的陳列方式方面。


*註13-書名為Novum Testamentum Graece(《希臘文新約聖經》)。—譯註

一九五四年,奈達得到美國聖經公會翻譯委員會的批准,籌劃一部由學者編纂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這個版本「應該用嶄新的方法來處理經文校勘問題,而校勘欄內列出的異文語句,不應該只是根據抄本的族系,而是根據個別抄本,亦要更多參考古代譯本的語句和教父著作,並說明文本與《公認經文》的差異」。一九六六年,《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一版終於面世。圖中所示是第二版的編委會成員,從左到右依次為:尤納克(Klaus Junack,不是編委會成員)、布萊克、梅茨格、威格仁、阿蘭特、馬蒂尼(第一版的編委維維布斯離開後,由他來接替)。奈達(最右邊)雖然不是編委會的成員,但每次會議都會出席。事實證明,奈達的組織能力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編委會得以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任務。


一九五四年,奈達得到美國聖經公會翻譯委員會的批准,籌劃一部由學者編纂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這個版本「應該用嶄新的方法來處理經文校勘問題,而校勘欄內列出的異文語句,不應該只是根據抄本的族系,而是根據個別抄本,亦要更多參考古代譯本的語句和教父著作,並說明文本與《公認經文》的差異」。一九六六年,《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一版終於面世。圖中所示是第二版的編委會成員,從左到右依次為:尤納克(Klaus Junack,不是編委會成員)、布萊克、梅茨格、威格仁、阿蘭特、馬蒂尼(第一版的編委維維布斯離開後,由他來接替)。奈達(最右邊)雖然不是編委會的成員,但每次會議都會出席。事實證明,奈達的組織能力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編委會得以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任務。


到《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第四版完成的時候,編委會不僅討論了現存所有的抄本,更補充了其他古代《新約》譯本和教父著作引用過的經文作為佐證。自第三版起,編委會就已經組織出版了一部文本注釋,由梅茨格編寫,介紹在一些最有爭議的經文上,編委會是根據哪些原則、哪些理由來作決定的。也許梅茨格所說的是對的,除非再發現甚麼新的抄本,否則希臘文《新約聖經》的文本校勘工作已經完成了。*註14


*註14-參本書,頁111(邊碼)。—譯注

只有聖經公會才有足夠的信譽吸引編委會中這些出色的學者,一起合作取得這樣的成就;也只有聖經公會才有足夠的財力完成這樣龐大的項目。不過,要做成這些事,還得有具備出類拔萃的組織能力和外交技巧的人才而這個人非奈達莫屬。


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文本企劃


翻譯員在研讀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文本的過程中遇到的困惑,比在《新約聖經》中遇到的還要多。對於《新約》的問題,經文鑑別學者可以利用一些現存的原文文本,試著重構原稿。但是,《舊約》卻不是這麼回事。《舊約》書卷有很多不同的版本,在不同的時代流傳。慢慢地,某些信徒群體接受了某個版本,當作神聖的經典,於是,那個版本就成了他們的標準文本(一般稱為成典過程)。


另一個困難是,原先的希伯來文字不用元音,詞語和詞語之間也不留空隙,有時,要弄清原作者的本意異常困難。插入的元音不同,又或者斷句或斷詞的地方不同,都會完全改變了文本的意思。


為了方便理解和閱讀《聖經》,早期抄寫《聖經》的人開始在文本上加入元音,把詞語與詞語分開,等等。有一群古代學者,稱為「馬所拉學者」(Masoretes),可能早從公元五○○年起就承擔了其中一個階段的工作。馬所拉學者又為了把《聖經》文本按照他們認為正確的形式保存下來,就在文本中加入注解,這樣保存下來的文本(包括他們加上的元音和對經文的註解)就稱為「馬所拉文本」(Masoretic Text)。馬所拉文本中最好(或早期)的抄本要數《亞勒坡翻頁書抄本》(Aleppo Codex),遺憾的是,這個抄本並不完整,有一部分被火燒毀了。不過,還有另外一個抄本,素質幾乎可以和《亞勒坡翻頁書抄本》媲美,而且是完整的,這就是《列寧格勒翻頁書抄本》(Leningrad Codex)。今天最通行的希伯來文《聖經》是由德國聖經公會在斯圖加特出版的《斯圖加特希伯來文聖經》(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簡稱BHS),基本上這個版本的正文是完整地複製了《列寧格勒翻頁書抄本》的文本。


然而,就算翻譯員有馬所拉文本的幫助,也還有數以千計不明確的地方,需要他們自己來確定到底該怎樣理解。在這情況之下,翻譯員往往會參考一些主要的歐洲語言(包括英文)譯本,但卻發現,這些譯本之間也有很明顯的差異。就算是《新英文聖經》、《耶路撒冷聖經》(Jerusalem Bible)、《修訂標準譯本》或者《新美國聖經》(New American Bible)等譯本的翻譯員,在判斷文本正誤和作決定的過程中,也沒有一貫的原則可循。此外,這些翻譯員有時會認為希伯來文《聖經》中的某處經文是不可靠(或句意不完整的),於是便自行推斷出一個可理解的語句來翻譯。可是,這樣一來,既然各人的「自行推斷」不同,每個譯本的處理就都不一樣;再說,就算是同一個翻譯員,在翻譯過程中前後所用的原則有時也會不一致。死海古卷發現後,情況就更令人困惑。與《斯圖加特希伯來文聖經》或《亞勒坡翻頁書抄本》相較,這些古卷的年代更久遠,使學者有機會重新斟酌某些經文的意思。


然而,歐洲語系之外的翻譯員一般沒有受過希伯來文經文校勘的訓練,他們怎麼作決定?奈達決心解決這個問題。一九六七年,奈達籌組了一個由希伯來文文本鑑別學者組成的委員會,這些學者對當時的學術成果瞭如指掌,也很熟悉死海古卷。到一九六八年,委員會已經有六位成員,他們是:來自美國加州的桑德斯(James A. Sanders),來自瑞士的巴泰勒米(Dominique Barthélemy),荷蘭的許爾斯特(A. R. Hulst),德國的洛芬克(Norbert Lohfink),蘇格蘭的麥克哈迪(W. D. McHardy),還有德國的呂格爾(Hans-Peter Rüger)。*註15


*註15-有關這個項目的許多資料都是作者訪問桑德斯時(2000年9月29日)得到的。

奈達交給委員會的任務,就是要這些學者針對《希伯來文聖經》中五千多處難解的經文進行校勘,提出他們認為最可靠的文本。所以選定這五千多處經文,不是因為學者自己比較有興趣研究它們,而是因為奈達和同事覺得這些經文對翻譯員來說最為困難。事實上,到項目完成的時候,委員會一共考究了六千處疑難經文。


一九六九年,委員會成員聚集在一起,用一個星期的時間把工作安排妥當。在這以後,他們每年夏天一起工作四個星期,一直持續了十一年。奈達雖然不是經文鑑別學者,但卻深得委員會的信任,並應委員會的請求,擔任了主席。桑德斯憶述說,有奈達作主席,他們就可以自由地發表意見,遇到問題要爭論的時候也沒有後顧之憂。換句話說,他們可以專心投入工作,不必擔心要作主席領導各人,亦不必費神去想怎樣達成共識這類問題了。結果,委員會成員之間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就像團契一樣,比希臘文《新約聖經》編委會更有過之而無不及。大家每天都會一起散步,抽空聊聊天。


委員會一開始就知道,他們不僅要完成奈達託付的任務,解決這五千(或六千)多處經文的難題,還有另外一項任務擺在面前,就是要建立一套有科學根據的新概念、新方法,作為希伯來文(或《舊約》)《聖經》經文校勘工作的依據。當時,希伯來文《聖經》經文校勘工作尚沒有一致的方法可循。奈達在這件事上很開明,就像桑德斯說的:「我們老覺得自己要做的事不止是完成基本任務,而奈達也放心讓我們這樣想。」結果,委員會建立的經文校勘方法不僅是一項突破性的工作,而且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註16今天,任何希伯來文(《舊約》)《聖經》經文鑑別學者都不可以忽略委員會這項開創先河的工作,也不能不讀巴泰勒米為這個項目而編寫的「《舊約》經文鑑別叢書」(Critique Textuelle de l'Ancien Testament)。*註17


*註16-這套經文校勘方法的原則包含非常專門的學問,讀者如果有興趣,可以參閱「舊約經文鑑別叢書」的各卷書。

*註17-這套叢書預計出版五冊,首三冊都是由巴泰勒米完成的(第一冊於一九八二年面世)。(巴泰勒米於二○○二年去世後,他當時正在編寫的第四冊則由瑞安〔Stephen Desmond Ryan〕和申克爾〔Adrian Schenker〕完成,目前還有最後一冊有待完成。這套書和《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文本企劃初步與過渡階段報告》所提供的資料大大幫助了新一個版本的《希伯來文聖經》的編纂工作,這版本名為《希伯來文聖經》(第五版)〔Biblia Hebraica Quinta〕,節期書卷一冊已於二○○四年面世,全書估計於二○一二至二○一五年出版。—譯注〕

委員會解決了奈達交給他們的五千(或六千)多個難題以後,就分批分冊把這些研究成果發布給翻譯員,這就是《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文本企劃初步與過渡階段報告》(Preliminary and Interim Report on the Hebrew Old Testament Text Project),翻譯員一般稱之為「HOTTP」。這報告向翻譯員說明,對這些有疑問的經文,哪一個最可能是希伯來文原稿的語句。這些最可能的語句,比起古代譯本中的語句,或是一些現代主要譯本中翻譯者自行推斷而改動的文本,往往更難翻譯。然而,翻譯員至少可以知道,這些報告中所推薦的文本是基於可靠的證據且貫徹始終的原則作出的判斷,因此,就追求忠實的翻譯而言,這些語句會更「正確」、更合適。


有些持保守神學觀點的評論家認為,聖經公會太「自由主義」了。他們認為,奈達的動態相符翻譯方法使人淡忘了《英王詹姆斯欽定譯本》中那些耳熟能詳的經句。他們說,聖經公會把《聖經》當作人為的文本,否定了《聖經》作為上帝話語的能力。然而,事實恰恰相反,聖經公會對待《聖經》的態度相當認真。奈達的方法正正體現出一個基本原則,那就是翻譯要儘可能貼切、準確地反映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原文文本的內容。因此,與批評的人相比,奈達和聖經公會其實更加「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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