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FHL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5:1 |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2 | 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3 | 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4 |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上帝面前是可悅納的。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5 | 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上帝,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6 | 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7 | 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8 |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9 | 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0 | 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1 |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2 | 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3 | 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4 |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5 | 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6 |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7 |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18 |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 註釋 串珠 字典 原文 典藏 |
5:19 |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20 |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21 | 我在上帝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22 |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23 |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 註釋 串珠 字典 原文 典藏 |
5:24 |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
5:25 | 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 註釋 串珠 原文 典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