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1933年聖公會出版經文 |
10:1 | 有智慧的官吏必教訓他的百姓;聰明的治者必有條有理。 |
10:2 | 長官如何待人民、屬吏也必如何。邑宰怎樣、他的居民也必怎樣。 |
10:3 | 君王無道、其國必亡。君長賢明、百姓也必興盛。 |
10:4 | 治理世界的權柄在上帝掌握之中、他必按所定的日期命相當的人治理世事。 |
10:5 | 治理世人的權柄也在上帝的掌握之中、他必將他的威權賜給立法的人。 |
10:6 | 若是鄰舍待你不好、你不可以惡報惡;並且爲人不可以驕傲。 |
10:7 | 驕傲是主和人所憎惡的;且都以壓制爲錯謬。 |
10:8 | 政權從這國遷到那國、因爲這國驕傲強暴。 |
10:9 | 屬於灰塵的人有甚麼可驕傲的呢?他的臟腑、在他活着的時候、就已然毀壞了。 |
10:10 | 他疑惑自己患了重病、然而醫生對於她的並却茫無所知;所以他今日作王、明日就滅亡了。 |
10:11 | 人死後、他所得的產業祇是蛆蟲、蚯蚓、虱子、和別種的爬蟲而已。 |
10:12 | 無恥是驕傲的開端、他的心遠離了創造他的主。 |
10:13 | 無禮是罪的來源、從此便流出許多的淫亂來;所以主使他遭遇非常的苦痛、直到除滅了他。 |
10:14 | 主必推翻驕傲人的寶座、使謙卑的人坐在其上。 |
10:15 | 【併於上節】 |
10:16 | 上帝必拔出驕傲人的根苗、直到地的深處。將他的根苗滅盡、 |
10:17 | 從地上除掉他們的根、並從人的記憶中塗抹他們的名; |
10:18 | 因爲無禮不是人所當有的、烈怒亦非婦人所生者應當有的。 |
10:19 | 甚麼是尊貴的族類呢?就是人類。尊貴的族類就是那些敬畏上帝的人。甚麼是卑賤的族類呢?也是人類。卑賤的族類就是違背誡命的人。 |
10:20 | 在同胞中作首領的是當尊敬的;在人民中敬畏上帝的是當尊敬的。 |
10:21 | (有古卷加:敬畏上主是接納的開端、頑固、驕傲是摒棄的根源。) |
10:22 | 無論僑民、客旅、外國人、和貧窮的人、他們的榮耀就是敬畏上帝。 |
10:23 | 不要藐視有見識的窮人;不要敬重強橫的人。 |
10:24 | 君王、宰相、與官府、雖然尊榮、但沒有人能大於敬畏上帝的人。 |
10:25 | 有智慧的僕人能受尊貴人的服事;有知識的人不能口出怨言。 |
10:26 | 在你營業的時候、不要假作聰明、在你困乏的時候不要妄自尊大。 |
10:27 | 勞動而致富、比自尊自大而缺乏糧食的人還強。 |
10:28 | 我兒!你當謙卑而求尊榮、並當持謹慎合宜的態度。 |
10:29 | 若定自己的罪、誰能稱他爲義呢?人若自取羞辱、誰能尊重他呢? |
10:30 | 窮人有以智慧爲尊榮的、也有以金錢爲尊榮的。 |
10:31 | 他若在貧窮時受尊榮、到他富有時豈不更能受尊榮麼? |
10:32 | 在富有時無尊榮、到貧窮時豈不更無尊榮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