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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聖經譯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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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翻譯早在公元前三世紀便已開始,但要到公元七、八世紀才有把聖經譯成中文的文獻——「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

景教,也就是聶斯托留派的基督教(Nestorian Christianity)。此派始於敘利亞,其始創人聶斯托留為五世紀初的康士坦丁堡的大主教,因為主張基督二位二性而於公元431年被教會第三次大公會被判為異端,結果為東羅馬皇帝驅除。然而,此派積極傳教,公元635年(即唐太宗貞觀九年)傳入中國。公元781年(即唐德宗建中二年)建立「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

碑文講述人類的墮落、彌施訶(即彌賽亞)的降生、救主在世的事跡等並介紹景教入華、盛衰的經過,也有景教經典《尊經》翻成中文的記載。在唐代景教曾經昌盛過兩百年(635-845年),直到845年唐武宗會昌滅法為止。根據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當時已經將部分的舊約與新約翻譯成中文,然今天這些經文都已失傳而不可考。只能期待未來有更進一步的考古資料出土。

最早的一般認定是若望孟高維諾神父所譯的蒙古文舊約詩篇和新約全書。後有利瑪竇神父的「祖傳天主十誡」、巴設(J. Basset)神父的根據拉丁文聖經所翻譯的白話文四福音、保羅書信及希伯來書、陽瑪諾翻譯四福音的《聖經直解》、賀清泰教士的《古新聖經》等。《巴設譯本》更可能成為後人馬殊曼和馬禮遜譯經時的藍本。在1739年,東印度公司職員和治孫(Hodgson)在廣州發現一份譯稿帶回英國,很可能就是巴設的譯稿。這份譯稿後來藏於倫敦大英博物館,稱為「英國博物館稿本」。

到了1770年,耶穌會教士賀清泰(Louis De Poirot)抵達中國宣教,在他在華的年間,將拉丁文聖經絕大部分翻譯成中文,稱為「古新聖經」,然而這本聖經最終並未付梓,譯本原稿現存於北京北堂圖書館之內。

基督教方面的聖經中譯活動,要到十九世紀初才真正開始。而我們通常也把中文聖經的翻譯史,從這段時間算起。1807年,倫敦傳道會的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抵達中國開始宣教工作,當時滿清的法令讓他無法展開傳道事工,因此他便轉入聖經翻譯的工作。馬禮遜於1813獨力完成新約全書,舊約的申命記,歷史書與約伯記,是他與另一位倫敦傳教會米憐(W.C. Milne)合作完成,而其他部分仍是他一人翻譯的成果。馬禮遜在1819年底完成全部新舊約的翻譯,1823年在馬六甲出版,名為《神天聖書》。

在馬禮遜翻譯的同時,另一個中文聖經的翻譯計畫正在印度進行,這個計畫是由英國浸禮會宣教士馬殊曼(Joshua Marshman)所主持。馬殊曼的新約譯本於1811年完成,五年之後在印度出版,全書於1822年完成,同一年出版。就時間來看,馬殊曼的譯本較早,但是因為馬禮遜的翻譯工作是在中國境內進行,所以一般仍以馬禮遜的譯本為第一本基督教中譯聖經。

當代學者比較這兩個譯本,發現相同或相似的譯文很多,而根據史料我們知道,馬禮遜在離英赴華之前,曾經抄錄了「英國博物館稿本」帶在身邊,因此學者推斷這兩個譯本都可能以這個「英國博物館稿本」,也就是巴設的譯稿為主要的參考資料。

馬殊曼譯本與神天聖書的出版,雖然暫時滿足宣教的需要,但是仍有可以改進之處。1835年,修訂神天聖書的四人小組成立,成員包括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郭實臘(Charles Gutzlaff)、裨治文(E.C. Bridgman)、以及馬禮遜的兒子馬儒漢(John R. Morrison)。四人小組於1837年出版新約,定名《新遺詔書》,舊約於1840年出版,定名《舊遺詔書》。後來太平天國所使用的《新遺詔聖書》與《舊遺詔聖書》便是根源於這本譯本加以修改而成。

1842年爆發了鴉片戰爭,之後中英訂定南京條約,中國必須開放五個通商口岸,同時香港割讓給英國。當是許多宣教士認為自由商港有利於宣教工作,出版一本詞彙統一、翻譯完善的譯本,目前是最合適的時機。

1843年英美差會代表十五人在香港召開首次的宣教會議討論聖經重譯的工作,會議通過成立一總委辦會,進行重譯,也就是後來的《委辦譯本》。1847年舉行第二次的會議之前,浸信會宣布退出,之後各宗派又因為神學的爭辯,而分裂成不同派系。儘管如此,委辦譯本的譯員不但把聖經重譯,更統一了經文中的名稱和名詞。這次譯經工作是一項突破,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各代表在神學立場上出現分歧,「神」、「上帝」之間的抉擇等,加深了差會對譯經的瞭解,也作為日後譯經工程的借鏡。《委辦譯本》最後在1854年出版,但是並沒有達到原先統一名詞與譯本的目的。

在《委辦譯本》翻譯中,最早退出委辦會的浸信會邀請宣教士高德、羅爾和迪因按宗派的立場修訂《馬殊曼譯本》為《高德譯本》。裨治文中途退出委辦會,與克陛存、文惠廉等出版了《裨治文譯本》。

十九世紀初,語文的發展、傳統思想和觀念的動搖,開啟民智、培植國力的急務,一貫只有讀書人、文人所認識的文言文漸漸應不上當時在文字方面的需要,較通俗的淺文理便應時而起。聖經的翻譯也為滿足大眾的需要,淺文理的譯本紛紛出版,例如:《楊格非淺文理譯本》、《包約翰、白漢理淺文理譯本》、施約瑟的《二指版》等。

在文言文的翻譯方面﹕

  • 1862年,裨治文譯本出版;
  • 1868年,高德(J.T. Goddard)譯本出版;
  • 1885年,楊格非(Griffith John)的淺文理譯本新約出版,舊約最後沒有完成;
  • 1889年包約翰(John S. Burden)與白漢理(Henry Blodget)的淺文理新約出版;
  • 1902年,施約瑟(S.I.J. Schereschewsky)的淺文理聖經出版,施約瑟在翻譯的過程當中,在武昌因為中暑癱瘓,從此之後只能用兩隻手指打字,這個譯本的後半便是用兩支指頭工作十多年的成果,因此,這個譯本又稱為「二指譯本」。

在白話文(官話)譯本方面﹕
  • 1857年,麥都思與施敦力合作將委辦譯本的新約改寫成白話文出版;
  • 1866年,華北的英美宣教士以麥都思與施敦力官話譯本為藍本,完成了北京官話譯本新約全書;
  • 1875年,二指譯本的作者施約瑟於獨力完成了北京官話舊約譯本,經過數次修訂,1878年英國與海外聖經公會將北京官話新約全書與施約瑟的舊約譯本合印為「新舊約全書」;之後,楊格非將他自己所譯的淺文理改寫成白話文,於1889年由蘇格蘭聖經公會出版。
  • 1850-1910年這六十年當中,中文聖經的情形正像當年丁道爾聖經出版之後的情形一樣百花齊放。宣教士不遺餘力地翻譯官話聖經,先後有麥都思和施敦力合作改寫《委辦譯本》的《新約全書》、當代有名的漢學家:包約翰、艾約瑟、施約瑟、白漢理、丁韙良等以《麥都思、施敦力官話譯本》為藍本翻譯的《北京官話新約全書》、施約瑟依照《北京官話新約全書》體裁翻譯的《舊約譯本》、英國聖公會將《北京官話新約全書》和施約瑟的《舊約譯本》合印的《新舊約全書》、楊格非將其淺文理新約以白話文重寫的《楊格非官話譯本》、蕭靜山的《新經全集》等,還有一直沿用至今天的《官話和合本》(後稱《國語和合本》,現簡稱《和合本》)。


淺文理譯本雖受歡迎,但只是一段很短的過渡譯本。十九世紀中葉,由於當時朝廷和各地官員所用的語言(即官話,今天的國語),適用全國百分之九十的地域,要更有效地把福音傳給中國人,官話譯本聖經就不能或缺了。因此這個百花齊放的景象,最後終於為和合聖經譯本的出版所終結。

《官話和合本》可說是中譯聖經的一個重要里程,為聖經翻譯掀開新的一頁。在當時幾十種聖經譯本中,教會和信徒實在需要一本劃一的標準聖經。其實這個「呼聲」很早已經出現,可惜在神學觀點上的分歧不是容易「劃一」的,翻譯《委辦譯本》的經驗就是一個好例子了。對於一個比較成熟的教會而言,擁有一種以上的譯本並不是件壞事,因為只要是翻譯,我們總是很難在 信、雅、達三方面都面面俱到,不同的譯本往往可以幫助我們對於原文有更全貌的認識。但是對於一個剛剛才起步的教會,太多的譯本恐怕只有壞處而沒有好處,而 這正是十九世紀後半葉中國教會的情形,1854年的委辦譯本,並沒有達到提供標準中文聖經的目的,因此在各方的努力之下,特別是英國與海外聖經公會駐中國代表韋威廉(William Wright)的奔走之下,終於不同的差會決定聯合譯經的人才,進行合譯的工作。

1890年這個合譯的大會終於在上海舉行,大會最後決議成立三個不同的翻譯委員會,分別負責文言文、淺文理、與官話三種譯本,以期達到「聖經唯一、譯本則三」(One Bible in Three Versions)的目的。

淺文理和合譯本的進度最快,於1900年已經完成新約出版,1904年出版,但之後舊約的工作卻停頓下來,好一段時間沒有進度。深文理則遇到許多波折,最後終於也於1906年出版新約聖經。由於十九世紀末、廿世紀初中國語文因為西方文體的衝擊,正在劇烈的變化,因此在1907年「馬禮遜來華百週年紀念大會」時,決議將深文理與淺文理計畫合併,僅出版一部文理聖經,合併之後的文理聖經最後於1919年出版。

至於官話和合本的計畫,也就是今天我們最熟悉的《和合本》,第一次的翻譯委員會會議是在1891年年底舉行,但是要到了1899年四福音才完成,1906年新約正式宣告完成,全部的聖經於1919年二月正式面世,定名為「官話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後來更名為「國語和合譯本」。《和合本》聖經的譯者是以「忠於原文」為目標,就是要「堅持文字上的準確」,但由於譯經原則改變,這個目標就有新的理解:「重視意義上的準確」。

在舊約翻譯的十三年中,新約經過了多次的修訂,使其譯文更清楚、優美。《和合本》實在為教會提供了一部翻譯比以前更準確、更適合大眾閱讀的譯本,於是它就成了教會和信徒最受歡迎的聖經譯本。這部聖經經過27年的努力,終於完成了中國教會史中最重要的一本譯本,也是百多年來宣教士聖經中譯的顛峰與結晶之作。

然而,隨著考古學家不斷有新的發現,聖經學者對原文和聖經的歷史背景的認識越來越多,修訂譯本或重新翻譯更準確的聖經譯本實在有其必要性。同時,語文隨著時代而轉變,在《和合本》出版後數十年間,中文現代化的過程並不曾停止,很多字詞的意思已有別於當日了,語法文體的運用也改變了。教會實在需要一本翻譯更理想和更適合當代人閱讀的聖經譯本。

近年,很多人也作出了努力,五十年代有徐匯修院的《新譯福音》、狄守仁的《簡易聖經讀本》、蕭靜山按希臘文再修訂的《新經全集》;六十年代有今天天主教教會仍然採用的《思高聖經譯本》;七十年代有《呂振中譯本》、《當代福音》、《新約全書新譯本》、《當代聖經》、《現代中文譯本》及至九十年代初的《聖經新譯本》;也有於八十年代修訂《和合本》的《新標點和合本聖經》;還有尚在翻譯的《新漢語譯本》、及其他的翻譯工作。譯經工作是不竭不止的。從歷史中,我們看到此項工作未曾停止過,一直在進行著。

今天,我們會對各個聖經譯本的強弱處很有興趣,但必須明白,讀哪個譯本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從中讀到一些信息。沒有一個譯本是完美的,但是神總會藉著我們所看的譯本對我們說話。我們讀經,神就清楚明白地對我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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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聖經譯本流源附表

  • 781年景教碑
  • 十三世紀末、十四世紀初《若望孟高維諾譯本》:詩篇、新約全書(蒙古文)
  • 十六世紀末利瑪竇譯「祖傳天主十誡」
  • 1636年陽瑪諾的《聖經直解》
  • 約1700年《巴設譯本》
  • 十八世紀末賀清泰《古新聖經》,未有印刷發行
  • 1822年《馬殊曼譯本》
  • 1823年馬禮遜《神天聖書》
  • 1837年麥都思、郭實臘、裨治文、馬儒漢《新遺詔書》
  • 1840年麥都思、郭實臘、裨治文、馬儒漢《舊遺詔書》郭實臘修訂的《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
  • 十九世紀末太平天國刪印《舊遺詔書》為《舊遺詔聖書》、刪改《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為《新遺詔聖書》
  • 1850年《委辦本四福音》
  • 1852年《委辦譯本新約全書》
  • 1953年高德修譯的《新約全書》
  • 1854年《委辦譯本》
  • 1857年麥都思、施敦力改寫《委辦譯本》的新約官話譯本
  • 1859年《裨治文譯本》的新約
  • 1862年《裨治文譯本》
  • 1866年《北京官話新約全書》
  • 1868年高德、羅爾悌、迪因修譯的《舊約全書》
  • 1872年《北京官話新約全書》(改訂本)
  • 1875年施約瑟的《北京官話舊約全書》王多默的《宗徒大事錄》
  • 1878年《北京官話新舊約全書》
  • 1885年楊格非的《新約淺文理譯本》
  • 1889年揚格非的《新約淺文理譯本》(修訂版)、包約翰、白漢理合譯的淺文理新約全書《楊格非官話譯本》
  • 1892年德雅的《四史聖經譯注》
  • 1897年李問漁的《新約全書》
  • 1902年施約瑟的《二指版》
  • 1905年楊格非的《舊約淺文理譯本》(至雅歌)
  • 1904年《淺文理和合新約聖經》
  • 1906年《深文理和合新約聖經》、《官話和合譯本新約全書》
  • 1919年《文理和合本》《國語和合譯本》
  • 1946年吳經熊的《聖詠譯義》
  • 1949年吳經熊的《新約全集》
  • 1954年徐匯修院的《新譯福音》
  • 1955年狄守仁的《簡易聖經讀本》
  • 1956年蕭靜山的《新經全集》
  • 1967年蕭鐵笛的《新約全書》
  • 1968年《思高聖經譯本》
  • 1970年《呂振中譯本》
  • 1974年《當代福音》
  • 1976年《新約全書新譯本》
  • 1979年《當代聖經》《現代中文譯本》
  • 1993年《聖經新譯本》

參考書目:
  • 彭國瑋(著)。《中文聖經的翻譯》聖經季刊13、15 期。
  • 趙維本(著)。1993年。《譯經溯源─現代五大中文聖經翻譯史》。香港:中神。
  • 陳惠榮(著)。1986年。《中文聖經翻譯小史》。香港:中文聖經新譯會。
  • Strandenaes,T.(1987).PrinciplesofChineseBibleTranslation:asexpressedinfiveselectedversionoftheNewTestamentandexemplifiedbyMt5:1-12adnCol1.N
  • 香港聖經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