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大虹 2013.12.15
「主人主人,你有電話啦!」手機響了!
「小欣,禮拜六晚上查經別忘啦,是羅馬書七到八章,要來喔!」是教會團契輔導的聲音。
「喔,喔!好,好!」小欣敷衍應著。
怎麼又是查經,什麼經文原意歸納式,真令人頭痛,查了經但聖經還是真難懂啊!
「主人主人,你有電話啦!」來電鈴聲又起。
「喂~」小欣有氣無力的接起。
「小欣,週四晚上團契時間莊哥要『聖經講古』喔!會講約伯的故事,你會來嗎?」
學校團契輔導莊哥最會說故事了,每次都把難懂的聖經用有趣的故事說出來,讓小欣立刻明白
「會!會!去!去!」小欣興奮的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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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出版銷售統計,不論國內外,小說類型的書總是居榜首,為了不影響其他類型的排行,規則上要分小說類和非小說類。即使如此,小說類的銷售總量總大於非小說類許多。這是說明:人都是喜歡聽故事的。
然而,這個模式放在華人基督徒的閱讀上,就失去了準頭。我們比較喜歡「實用」的讀物,比如研經註釋類書、靈修 造就類書、生活教導類書。若是去讀小說、散文、詩詞類的基督教或一般書籍,這樣的基督徒就會被認為是「玩物喪志」!因此,讀經的時候,我們總是需要「正確 實用」的方法,但不論是「歸納式研經」、「屬靈誦讀」等,往往因為被視為是「神聖嚴謹」的讀經法,而失去了親和力。
如果能夠有個讀經法,讓我們覺得讀經如同讀小說般有趣,相信基督徒應該很喜歡教會的查經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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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聖經學者布魯格曼(Walter Bruggeman)所主張,經文都有其文學類型及作用,可分為六種:主要的故事,擴展的故事,延伸的故事,體制化文學,神學反省文學,教導與使命文學。(參閱《當代基督教講道學》p.114)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歐美神學界提出了用文學的進路來研究聖經。文學式讀經法,就是將聖經當作故事、散文、詩集來閱讀,將每一處經文放在文學的要素下,啟發該處經文的處境意義。
說是用故事的角度來研讀,並不意味著這種「文學讀經法」是鬆散的研經讀經法。它仍須具備一定的知識準備及操練,才能夠做得正確做得好。
我們對求學階段的「作文」以及「閱讀測驗」訓練並不陌生,這是考試領導教學的結果。但萬事互相效力,這種訓練其實可以幫助我們來學習文學讀經法。
文學,就是一種書寫的形式,是在主題思想下,應用邏輯(前後關聯)、架構(起承轉合)、修辭(堆砌意義文字)、敘事(情境張力)來表達出來。這是我們從作文和閱讀測驗學來的,同時也可以用這些元素來閱讀聖經。
文學方式的讀經,是大區塊,整段整卷的閱讀,是看「精義」而非只看「字句」的讀經。因此可免除讀經時斷章取義,見樹不見林的缺點。
讀出埃及記、馬太福音,我們用看小說的方式;讀以斯拉、使徒行傳,用歷史課本的想法;讀雅歌書、約伯記,就純用吟誦詩詞的觀點;研讀保羅書信,用讀散文的態度;而讀但以理書、啟示錄,用主題、結構、敘事的文學方法去分析,就可清晰這些預言的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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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代 教會教父特土良曾謂:「雅典與耶路撒冷何干?」我們尊敬的教父們確實有他們高超的靈性和堅實的神學,然而就如同我們,他們都是在時間與知識的歷史進程中。 如果他們歷經文藝復興、宗教改革這樣的洗禮,他們也會了解:文學(原指哲學)的雅典與神學的耶路撒冷,是可以相輔相成的。
聖經是西方文學的根基,在台灣的大學外文系課程中,幾乎都必須讀聖經。雖然如此,正確的用文學觀點讀聖經,並非僅是世俗的閱讀方法,更是信徒可選擇的一種讀經法。當代講道學中,也大量引用了文學講道法。這種文學詮釋聖經的方法,讓研經和講道都更容易深入人心,堅固信仰。
合神心意的以色列大衛王,在他宣講上帝時,最喜歡用文學中詩的隱喻來述說信仰。耶穌在祂福音講道中,最喜歡用文學中的故事比喻來講明真理。今日我們捧起聖經研讀時,若能本著原來聖經文學的書寫方式來閱讀,也能歡歡喜喜,愛上讀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