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鳳翔 2024.10.06
《路得與波阿斯》(Ruth and Boaz)愛德華·霍爾班(EDUARD HOLBEIN),1830年。(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可別小瞧了人稱代名詞「你」、「我」、「他」,在中文聖經翻譯上,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路加福音書十五章記載耶穌講了「男人失羊」、「女人失錢」、「父親失兒子」三個連環故事(作爲比喻),強而有力地傳達出上帝尋找失落者、一個都不能少的愛。故事主角的第三人稱代詞是用「他」還是「她」,顯然不能混淆。
目前華人基督徒使用率最高的《新標點和合本》(Chinese Union Version with New Punctuation,縮寫:CUNP)中文聖經,是修訂1919年的《官話和合本》(Chinese Union Version,縮寫CUV),對於第三人稱代名詞特別做了區分,男性用「他」,女性用「她」,動物用「牠」,事物用「它」,使讀者更易辨別。但關於女人失錢的故事,沒有將人稱代名詞「他們」改為女性的「她們」——「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路加福音15:9)於是造成一些讀者的驚嚇:這個婦人怎麼可以找一堆男人來一起慶祝找回失落的那塊錢?在耶穌那個時代這會被認爲是傷風敗俗,不守婦道啊!
在路得記也有一個第三人稱代名詞的問題。第二章描述路得一直辛勤地在田間拾取麥穗,認真工作。田主波阿斯顧恤路得這對婆媳的窘境,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邀路得來與眾工人一同吃餅,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 在路得記2:14,第三人稱代名詞單數誤植為複數,「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於是讀者誤以為場景是:收割的工人們(複數的「他們」)都很喜歡路得,個個都熱情地招呼她,許多人紛紛把自己烘了的穗子遞給她。於是路得收到烘好的穗子太多了,她都吃不完,還有餘剩的。然而真正的畫面是田主波阿斯(單數的「他」)親手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這個動作也暗示其他工人不可以欺負外國人路得。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可見波阿斯給的份量極其多,多到她都吃不完。
但這個錯誤不能算在《新標點和合本》的帳上,因為早在《官話和合本》就已經錯誤了。2010年的《和合本修訂版》已經修正:「波阿斯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
中文原本沒有區分性別的人稱代名詞。將人稱代名詞做細分,是1915年新文學運動的成果。一百多年前,中國的文人使用文言文,輕視白話文,但胡適、陳獨秀等人大力提倡用白話作為一切文學的唯一工具,創造中國的文學,鼓動許多文人支持,其中劉半農模仿西方語言she,造出新字「她」。他於1920年9月,第一次將「她」字入詩——〈教我如何不想她〉。
《新式標點新約全書》,王宣忱譯,1933年。(圖片來源/珍本聖經數位典藏)
《官話和合本》於1918年12月31日送印刷廠,1919年4月22日出版,還來不及跟上新文學運動對於人稱代名詞的主張。或許這讓曾經擔任《官話和合本》翻譯助手的王元德(又名王宣忱)想要自譯中文聖經,呈現新鮮的、立誠的、平易的、明瞭的、通俗的漢語新文學。他的《王元德官話新約聖經》有幾個特色,若遇到經文是詩體裁就用詩體排法,如馬太福音1:23: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
人將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
王元德大膽嘗試跨出聖經文本的世界,融入讀者所處的中文世界來翻譯,如主的使者在約瑟的「夢中顯現」,他譯作「託夢」給約瑟。見馬太福音1:20; 2:13, 19。
王元德對於人稱代名詞,更有許多新嘗試。遇到女性第三人稱,照著新文學運動使用「她」,見馬太福音 1:19:「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肯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將她休了。」
該譯本首次採用特殊的代名詞「祂」稱謂上帝,見馬太福音1:21: 「她必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為祂要將祂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另外,王元德用「牠」稱撒但、污靈、魔鬼,見馬太福音4:10:「耶穌對牠說,撒但,退去罷:因為經上記著,應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祂。」馬太福音10:1:「耶穌叫了十二門徒來,賜給他們權柄,制服污靈,趕出牠們,並醫治各樣的疾患,各樣的病症。」馬太福音25: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可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裏去罷。」
王元德關於「祂」的創舉,導致日後《和合本》聖經修訂時,學者們討論著是否要使用「祂」來尊稱上帝或耶穌。尤其耶穌是百分之百的上帝,也是百分之百的人,究竟要用「他」,還是「祂」來稱呼?曾任《和合本修訂版》編輯委員會總編輯的周聯華表示:
「上帝」代名詞如果用「祂」,問題較少;但是如果「上帝」用「祂」的話,就牽涉到另一個問題:就是「耶穌」的代名詞,是否也要用「祂」?假如不用「祂」來指耶穌,事關耶穌的「神性」,茲事體大。如果當「上帝」用「祂」而「耶穌」用「他」,這會牽涉到「上帝」與「耶穌」,也就是「父」與「子」是否不同等的問題,如此就會再興起教會歷史中無從解決的老問題。
周聯華也注意到英文聖經中的《新欽定本》(NKJ)提到上帝與耶穌,都用大寫的He/Him/His,從耶穌的出生到死亡一直到復活都用He/Him/His。但他認為這種方式會讓讀者誤以為耶穌只有神性沒有人性,又產生另個備受爭議的神學議題。周聯華沒提到的、也是用大寫處理的英文譯本,另外還有1977和1995出版的《新美國標準聖經》(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事實上,中文聖經翻譯者,以最接近原文直譯、注重原文和中文字詞對應的呂振中,曾經於1946年的《呂譯新約初稿》用了「祂」,但1952年《新約新譯修稿》就改回「他」,直至1970年正式出版整本聖經全書,也都不用「祂」。目前,大多數的中文聖經譯本,皆不用「祂」來指稱上帝和耶穌,只見於市占量較低的《恢復本》、《NET聖經中譯本》。
而人稱代名詞的困難度,不僅在於中英文聖經翻譯上。舊約希伯來文聖經、新約希臘文聖經本身就存在著一些難解經文。例如羅馬書9:5:「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那個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他」,究竟是指聖父上帝耶和華?還是聖子上帝耶穌?
人稱代名詞,看似簡單,實則深邃不易,有時蘊含著各種意義的空間和可能性。可別小覷!
陳鳳翔,神學院聖經老師、
信望愛聖經網站主編。臺灣神學院新約神學碩士、信義神學院道學碩士,臺灣神學院舊約博士進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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