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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中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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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法」在旧政府时代被废止已四年多,如今新政府想要另立一种新的「出版 品管理法」,将报纸与杂志重新纳入规范。这个新法主要是规范报纸杂志内容牵 涉人权、隐私权的部分,以回应人权团体与民间团体的要求。许多媒体的讨伐声 浪因而兴起,怕失去新闻自由,又重回过去一言堂的景象。但是目前许多不肖媒 体动辄公器私用,滥用媒体自由,未经查证一些事实,随意报导,使得很多个人 团体声誉受损、精神受虐。媒体没有法律可以规范,实在也很奇怪。

就在真实世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地争辩是否该有所谓的「出版品管理法」。 虚拟的网路世界,才有着更复杂的传播问题。

因着网路科技进步,使得媒体门槛大为降低。不需是大财团,几个志同道合的朋 友,就可以在网路上办电子报、甚至发行杂志。不需等候星探来挖掘、唱片公司 召见,会唱歌的、爱表演的,就可以自己灌制音乐、录制MTV在网路上贩卖。 平常遭受不公,不需要投稿到报社言论版等候编辑大人还我清白,只需在BBS 里面尽情书写、一吐鸟气。

网路世界里的传媒,几乎大都没有政府立案,但却扮演着报社、杂志社、唱片出 版社、电视台、广播台…同样的传媒角色,造福众人。甚至有些其传播内容,比 真实世界的一般传媒来得更精致、更深入,所接触的受众,更多、更广泛。但就 如同「两刃之剑」。一些不肖的虚拟传媒恶意发布假消息,造成许多个人与团体 名誉与金钱受损等问题,但是却无「法」可管。反过来,有些内容很好、受众甚 多的虚拟传媒,想要在真实世界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想要被「法」所管。 但是发现按照政府现行法规的规定,成为法人机构所需的基金,动辄数千万元以 上。想要立案成为法人机构被政府监督,却苦无足够的经济实力。

改教家马丁路德提出「唯独恩典」,造成很多人就抛弃律法,任意而为。但他从 圣经来重新审视「法律」(律法),当时他提出一个划时代的看法,他认为,律法 也有恩典在其中。上帝所颁布的律法,可以让人们知道怎样生活可以合乎上帝的 心意。在已经被罪恶污染的世界里,若没有上帝的律法,处在凡事相对化的社会 里面,人们没有所谓的绝对标准,很难分辨是非善恶。而这就是法律(律法)的 好处。

或许回到法律(律法)的背后精神,看见有恩典在其中,政府与传媒两造才有共 识,一起制订新法来解决目前的乱象。这里也呼吁政府,不要只重视传统媒体, 同时请也考虑一下网路世界的传媒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