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似乎从来没真正喜欢自己过。国小时拿了校内外国语文竞赛总共六十几张奖状,但我从未因此喜欢自己过。国高中时发现自己的英文总是遥遥领先,好不容易对自己的语言能力建立了一点自信,到了大学,跻身于济济人才之中,又被比了下去。
从前的从前我还写得出好文章,而现在顶多只能写书介,这书介还至少会有一半以上是照抄书上的句子,也就是我没有自己的想法。平常的脑袋都是处于萤幕保护程式状态。要我想自己的缺点要比想自己的优点还来得快些。
如果没有认识耶稣,我不敢想像我现在的光景会是什么样。他以无条件的爱爱我,照我的本相爱我(He loves me the way I am)。如果你问我他到底有多爱我,那么请你想想你爱你心爱的人有多深,再乘以无限倍,那就是他对我的爱了。
因为爱,他甘心放下自己的尊贵身分,降世为人,受尽任何人都会受的痛苦、绝望、孤单……,最后为了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那会是何等椎心刺骨的痛!写到这里,我发现我的焦点已经不在我原先要写的「讨厌自己」了,因为我已经被他的爱淹没。
明知要用正面想法来对抗心里的负面想法,《脑内革命》也刚刚看过了,但老实说,其实我还是消极想法多余积极想法的。这个倾向也许会跟我一辈子。但耶稣是我对抗它的最大武器,耶稣爱我,无庸置疑。
我相信我正在慢慢改变,要将老我也钉死在十字架上,脱下旧人,穿上新人,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直到我面见他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