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作家》

| | | | 转寄

死人可不可能复活?

索引 | « 前篇 | 次篇 »


《两使徒在空坟墓前》(Two Disciples at the Tomb),亨利・泰纳(Henry Ossawa Tanner,1859-1937年),1906年,Art Institute of Chicago。(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昨天上逻辑学时,我问学生,死人可不可能复活?枯骨可不可能起死回生?多数沉默(不敢回答,不知怎么回答),几位说不可能。我再问,为什么不可能?一定不可能吗?根据什么不可辩驳的证据说不可能?都无言以对。

对我而言,一个人不相信人可以有永生(永恒且充满意义的美善生命),若不是缺乏想像力,就是对生命绝望,再不然就是不够热爱生命,不严肃看待现实生命之不公平、不圆满又令人哀伤,当然,也不具勇敢的哲学精神与诚实严格的思辩力。

如果生命是美善、珍贵又富有意义的,那么所有爱生命的人都应会渴求能继续活着,继续维持生命并努力追求实现生命的各种可能性与意义,以至于渴望能永远活着。

因此,很难理解一个认为生命珍贵、无价、充满意义又具不可冒犯之尊严的人却不在乎能否继续活着,或不愿意相信人可以有永恒生命;也很难理解一个热爱真理又极富思辩力的人断然否定人有永恒生命的任何可能性。

为什么不在乎?为什么不相信?是因为永生不可能吗?是因为事实上没有永生吗?是因为科学或哲学已经「绝对地」证明人必死而无来生吗?然而,稍有逻辑训练的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根据什么不可辩驳的理据告诉我们,人不可能有永生,科学对此也无「绝对的」证据力可言。其实,连「凡人都会死」这句一般人都以为理所当然的简单命题,我们也没有任何确切根据宣称其为真。

今天,人们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申张正义,高举人权,甚至护卫极恶罪犯的生命权而反对死刑,并不停追求幸福人生,但却无感于永生,甚至以永生为荒谬可笑,以永生的信仰为可耻,我想,这才是现代人之可悲、可耻、可笑的明证。

永生当然是可能的,人当然可能永生,即便这超乎我们的想像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