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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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敬虔的心與神建立美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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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以「認識神」而不是「神的存在」為討論的起點。他不以「神存在嗎?」這問題開始,而是談「神如何為人所認識?」

加爾文堅稱,我們認識神,只因為祂願意讓人認識;甚至說,我們無法真認識祂,除非心謙卑,以敬虔與愛和祂建立關係。

加爾文的重點有兩個層面:首先,認識神,必須認識祂的性情,而不只是談論祂的本質。神的本質遠超乎我們所能理解,單單祂豐盛的靈性就足以讓我們俯伏敬拜,遑論那些超乎所能理解的無限。問題不在於「神是什麼?」而在於「我應該認識祂的哪些部分,以合乎祂的榮耀?」其次,「加爾文最喜愛強調『敬虔』(pietas),這個字說明神既可畏又可愛。敬虔是真正認識神的先決條件。」

認識神必須是個人的、悔罪的、敬虔的。換言之,認識神必定是回應神,而不只是單向的攫取(相關的知識)。以「回應」的態度來認識神,會讓我們以個人式的關係作為認識祂的起點。神不是我們所探尋的靜態客體;是祂採取行動我們才得以認識祂。一旦能正確領悟神的作為,我們就能正確地尋求祂;接著,就能藉著神的角度,而不是自己的認知,來認識祂。過程中,每一個重大的發現,都會不斷革新我們的思維。我們會看到,祂確實如祂本性那樣的善良、純潔和公義。我們也會看到自己真正的罪性,知道我們需要祂。於是乎,我們才能夠藉著神兒子的普世救恩,來明白和認識祂真實的救恩。

神是說話的神——而說話的神會呼喚肯聆聽的子民。本書努力要尋求聖經中神所發出的聲音,努力挖掘和實踐祂在聖經中向我們及我們的世代所發出,那關於祂自己的啟示。要尋求認識神,這種聆聽的心態始終是很重要的;這也是信心最應有的態度。

安瑟倫(Anselm,中世紀神學家)曾描述神學為探索「追求理解的信心」,他相信,信心是所有深入探查必備的基礎和支柱。他著名的論述是:「我不是為要相信才尋求理解,乃是為要理解所相信的。因為我深信,除非我相信,否則無法理解。」

基督信仰不是盲目的信仰,而是由聖靈所引導的深刻認知,以感恩和俯伏敬拜來回應神的呼喚。耶穌對此作出最簡明而難忘的描述:「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常立克(Helmut Thielicke)寫道:「我們所說的認識基督,只有與祂建立了信靠的關係才能得著。」人類若渴望以「非關係的方式」來認識神,只會更深刻地顯明我們的沉淪。「神學最首要的任務便是領我們來到祂的腳前」,本書就是以此信念來撰寫,也祈禱它能幫助我們持續留在祂的腳前。

——(摘自本書導論〈我們如何認識神?〉)

◎路比特(房角石福音教會(諾丁罕)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