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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個犯奸淫的人、一個對婚姻不忠的丈夫,這是一個恥辱,但他確實是一個偉大的神學家,是神給教會的恩賜。」
你覺得這句話怎麼樣?我們是否可以說,這句話抓住了神學家內在的本質和持續犯罪這一事實之間存在複雜的張力,還是說這種說法根本就前後矛盾?我們如何回答這個問題,部分取決於我們掌握的其他信息。婚外情是單一事件還是一個持續狀況?這位神學家是否爲罪痛悔,並藉著悔改離開了罪?還是爲自己的行爲辯解,並持續習慣性不悔改?
我想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本能地得出結論,如果我所提出的這個頭腦實驗中的「神學家」高調犯罪、沒有悔改,始終停留在婚外情的關係中,那麼「犯奸淫和對妻子不忠的丈夫,卻是一位出色的神學家」就是一個矛盾的說法。
不過,我所說的不只是一個假想的頭腦實驗,我說的是卡爾·巴特(Karl Barth),他被許多人視爲20世紀最重要的神學家之一。
卡爾·巴特的持續犯罪
大多數神學家和歷史學家在研究巴特的作品時,都沒有把重點放在談論他與助手夏洛特·馮·克施鮑姆(Charlotte von Kirschbaum)的關係,原因很簡單——沒有人能夠確認他們的關係究竟只是工作上的,還是另有私情。但是,因著最近發現的巴特與克施鮑姆的私人通信,他們之間持續存在私情的事實已經沒什麼爭議了。
巴特不僅保持著與克施鮑姆之間長期的婚外情,還邀請她與他和他的家人一起生活。這給巴特與妻子奈莉(Nelly)的關係帶來了難以置信的壓力,而奈莉也並非對此不在乎。事實上,奈莉的抑鬱非常嚴重,有一次她給巴特下了最後通牒:克施鮑姆必須搬出他們家,否則她會做出不可想像的事情,包括與巴特離婚。巴特一直致力於理性和深思熟慮的行動,他對這一最後通牒的反應是召集自己、妻子和情人開會討論這個問題。結果是奈莉收到了對她最後通牒的「拒絕」,被迫繼續與她通姦的丈夫及其情人一起生活。
我提到這件事情並不僅僅是為了討論他的姦淫罪或他對待妻子的殘忍細節,而是要考慮這一切如何影響我們對巴特作為神學家的評價。這種高調和持續的不忠會如何影響他的神學思考?
我提出這個問題並不是為了迎合一種時下流行的傾向,用自以為是的態度去「抵制」過去偉大的神學家。我也不是要從心理學的角度進行一番推測。巴特本人在與克施鮑姆的私人書信來往中,並沒有對他如何從神學角度思考他們之間的關係保持沉默。事實上,他欣然承認他的所作所為影響了他對待教義的態度。巴特寫道:「我們的『經歷』帶來的一個奇怪後果是,我今年夏天關於神學近代史的研討會將變得比以前更加寬容、更加有恩慈、更加謹慎!」
巴特甚至會用神學為自己的犯罪辯護。有一次,他對他的情婦說:「這不只是魔鬼的工作,這必定有一些意義、有一些存在的理由。我們,不,我只談我自己:我愛你,我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停止這樣的愛。」按照巴特的說法,敬虔的選擇是保持這樣一種張力:上帝明確賜下的話語所給出的原則,和假定上帝在他對克施鮑姆的愛中有隱藏的旨意。雖然聖經明確教導他應當否定和抵擋對一個妻子以外的女性發生感情,但他有意識地否定這種可能性。
因此,他得出結論:上帝有目的地讓他處於這種張力當中。他拒絕與妻子離婚,也拒絕停止與克施鮑姆的關係。「因此我站在上帝的眼前,不會以這種或那種方式逃避祂。」巴特認為,上帝把他置於一個不可能的兩難當中,因此最順服神的做法,也就是最敬虔的選擇,就是留在這個婚外情關係當中。
拿先斯的貴格利談成聖
這是一種很糟糕的神學。像巴特這樣眾所周知的傑出人物,怎麼會有如此糟糕的推理?如果我們有時間機器去請教過去另一位有影響力的神學家,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他會堅持認為巴特的罪只會給他的神學思考帶來阻礙。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5:8),就是這個意思。對巴特或任何其他神學家而言,一個人的生活會影響他的思考。
這就是為什麼貴格利花費許多筆墨談論為神學而成聖。他說:「討論神學並不適合每個人,只適合那些經過試煉並在學習中找到良好立足點的人。更重要的是,他們已經經歷了,或者至少正在經歷身體和靈魂的成聖。對於不潔的人來說,想要抓住聖潔的東西是危險的,就像畏光的眼睛看向太陽一樣危險。」換句話說,貴格利強調要謹慎。我們不可能抽象地研究神學,而不關注我們個人的敬虔。
貴格利強調,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在親近神時,個人的分別為聖意義重大。以任何身份(包括智識上的研究者)接近聖潔的神,就是在接近那熊熊燃燒的烈火(來12:29)——我們無法逃避祂聖潔的熱量。上帝自己的本質性情不允許我們選擇以自我割裂的姿態去對待祂,例如在智識上試圖正確地認識祂,卻保持對祂冰冷的心和不潔的手、在生活上與祂保持距離。因為我們正確思考神就是在參與祂神性的思維——我們在跟隨神、思想神的所是所為,而關於神的事是如此聖潔,以至於所有來到神面前的都必須先分別、成為聖潔。
巴特的思考方式暴露了現代人的假設。我們可能以為,一個人的思想能夠與他的身體和靈魂完全脫鈎。我們以為可以在不考慮神學家個人生活和道德的情況去評估他。但當我們這樣想的時候,我們忘了神學家的作用和意義。
「教師」是基督給教會的恩賜(弗4:11-14)。不以建造教會為其最終目的的神學家,最終必定會陷入類似參孫的境地:耶和華原本賜參孫給以色列是為要拯救、保護以色列,為要給以色列帶去益處。但參孫卻自私地追求自己的滿足,只有在他方便的時候、在以色列的需要與他自私的利益重疊的時候,才會使以色列這原本他受託要照顧的群體受益(見士師記13-16章)。但他的(神學)力量並不是為他自己而存在的,他也不應該將之據為己有。
我們甚至可以說,作為神學家,他的敬虔使他能夠正確地認識上帝,這需要辛勤耕耘。他需要與在基督裡的其他肢體彼此問責,他們也需要他提供的教導,這樣「在道理上受教的」就可以「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6:6)
抵制停留在不敬虔當中的人
基於這樣關於個人敬虔和神學研究的思考,我至少可以想到適合我們所有人的三個直接應用。
第一,不要吹捧不敬虔的神學家。
雖然我們不敢要求神學家個個完美無缺,但我們必須堅持對成聖的要求。神學家對自己的成聖沒有要求或者要求很低,我們都無法認同。如果神學家是基督賜給教會的教師,我們對他們的期望就應該超過他的「博士」頭銜和敏銳的頭腦。
我們需要的是那些在基督的身體裡給教會帶來力量的神學家,他們以敬虔的態度關注自己的生活,並願意與教會成員「彼此相交」。個人心靈的成聖與對他人和群體成聖的關注是聯繫在一起的。如果「清心」是進入天國的先決條件(太5:8),那麼教會根本不需要那些不願在地方教會身體中追求成聖的神學家——他不能幫助教會看到神,因為他自己也無法看到神。
第二,不要追捧不敬虔的牧師。
牧師是卓越的牧者—教師,他們的任務是照管神的羊群。如果前述成聖的原則和標準適用於任何人,它們肯定也適用於牧師,這就是為什麼強調教義和敬虔之間關係最令人難忘與直接的經文都在教牧書信(例如,提前3:1-13,4:16;多1:5-9,2:1-15)。
沒完沒了的牧師跌倒事件已經讓我們感到身心俱疲了,他們跌倒了、耗盡了,或者公開失去了資格。這種趨勢向我們表明了什麼?那就是我們沒有考慮到聖經的教導:成為牧師最重要的前提條件是品格,而不是魅力。因此,我們不要追捧那些優秀的、有魅力的、精力充沛的、有創造力的、好鬥的、不敬虔的牧師。讓我們期待那些要牧養我們靈魂的人有分別為聖的心。
第三,不要忽視自己生活中的不敬虔。
史普羅(R. C. Sproul)有一本傑出著作《每個人都是神學家》(Everyone's a Theologian),它的書名就告訴我們一個寶貴的教訓。我們常常認為思想上帝是專業神學家和牧師的工作,告訴我們「該怎麼做」都是他們的工作。但基督將教師賜給教會,是要幫助教會看到他們所看到的東西。
我們越早意識到認識神不是達成某個目的的手段,而是我們一生中最偉大、最終極的目的,就有越大的益處。我們今生對上帝所有思考的巔峰正是使天國成為天國的東西:看見神的福樂(約壹3:2;啓22:3-4)。所有渴望神的道路都通向那裡。我們想看見神。如果我們想正確地看到和認識神,那麼對成聖的追求就是不可或缺的——對卡爾·巴特來說如此,對我們來說也是如此。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
What Are Theologians For? The Case of Karl Barth's Adultery. 薩繆爾·巴克森(Samuel G. Parkison)博士畢業於浸信會中西部神學院(Midwestern Seminary),目前擔任阿聯酋海灣神學院(Gulf Theological Seminary, the United Arab Emirates)阿布達比(Abu Dhabi)校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