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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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還是「基督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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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樣曾為聖經中這種看似沒有意義的問題在困擾著:為何有時候出現「耶穌基督」而有時候又是用「基督耶穌」?他們顯然都是在表達同一個人,但為何《新約聖經》會同時有這兩種表達方式?在使用上難道沒有任何差別嗎?還是有什麼可以更深入思想的地方?上帝會跟我們玩弄文字遊戲嗎?還是說只是因為使徒無心之過,所以我們根本不需要為此浪費時間?

見樹不見林?

就一般基督徒的靈修與聖經閱讀習慣而言,我們常集中於某些片段經文的默想與對其中屬靈教訓的學習。這樣的作法雖對靈命有幫助,但似乎比較容易見樹不見林,難有更完整一致的角度來看待作者整體的寫作風格或屬靈教導,將片面熟悉的詞句當成屬靈的「亮光」,反而錯失了重點。要檢視這種情形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用不同翻譯版本來靈修:雖然原文內容都是一樣的,但因為翻譯時用詞遣句的原則並不相同,正突顯出我們對片段經文的體會如何容易受修辭而非原文結構的影響。

當然,若真要以更廣闊的角度來綜合整理聖經的經文,的確不是我們沒有原文根基的平信徒所容易做到的事情。但是現代電腦網路的工具發明,卻是可以幫助我們用不同的方式來鳥瞰聖經的經文(不需要熟讀聖經百遍??想想柯P是如何靠一群沒有選戰經驗的年輕人打贏台北市長的選舉‧‧‧) 以下我就以新約聖經中「耶穌基督」或是「基督耶穌」的使用作例子。至少這個名詞在意義上沒有問題,翻譯上也不可能出錯(所以不必管原文啦),就當成是讀經閒暇之餘的小小研究應該是沒甚麼關係的,說不定還會發現一些特別的東西?

「原文」的誤導?

任何一個對於信仰有基本認識的基督徒應該都知道,「耶穌」是兩千年前在猶太地常見的人名,本意為「上帝的拯救」,也就是舊約中約書亞的希臘文翻譯。而「基督」一詞來自於舊約的「彌賽亞」,本意是指受膏者,後來成為猶太人的專有名詞,單指耶和華上帝所應許的救世主。也就是說,雖然「受膏者」仍是一個人,但已經是上帝永恆計畫的一部分,成為祂在世間神性臨在的代表。

因此,彼得在五旬節是這樣宣告的:「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彌賽亞)了。」(使徒行傳2:36)這就非常清楚表明,「耶穌」作為一個人名是強調他人性(歷史)的部分,而「基督」作為專有名詞則是強調其神性(信仰)的部分。兩者都是指向我們那道成肉身且神人二性的救主,卻是強調不同的角度。

或許就是因為以上對個別字義的理解,網路上有許多註釋或見解在處理「耶穌基督」與「基督耶穌」的差異時,就按此方向來解釋:認為前者強調人性的層面而後者強調神性的層面。這或許不能說錯誤,但未免太過簡化。事實上,很多明明該是強調神性的經文卻是用「耶穌基督」(例如「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2:16),而反之亦然,也就不一一列舉。但如果因此就說兩者使用上沒有差別,可能也並非是周密思考的結果(見下文)。

其實這問題正反映出我們讀經時有時過於注重「原文」,反而忽略更重要的「上下文」。因為語言是活的,當代的意思固然是使作者使用時的重要參考,但任何有創意的作者都可能將之作更靈活的運用來表達更精緻的意涵。如何判讀這樣的用法是一時為之、錯誤示範、還是意有所指,就需要一些基本的分析。而這正是電腦網路(而非傳統的書本)很容易幫助我們的地方,突破一般靈修性讀經的限制。

聖經中出現的次數分布

靠著電腦網路的搜尋技術還是可以幫助我們很容易地多了解這些詞句的使用方式。例如,我們可以用「信望愛信仰與聖經資源中心」中的經文關鍵字搜尋,十分鐘以內就可以得到以下幾個主要數據:

1) 「耶穌基督」在新約共出現140次,而「基督耶穌」出現82次。
2) 以出現的經卷來細分,「耶穌基督」一詞幾乎出現在每一卷新約,唯二的例外是在《路加福音》與《約翰三書》。
3) 以出現的經卷來細分,「基督耶穌」幾乎「全部」出現在保羅書信。唯一的例外是使徒行傳中的一次。所講的也是使徒保羅所傳的道(徒24:24)。
4) 保羅書信中使用「耶穌基督」共86次,比「基督耶穌」的81次稍多,而這兩者相加後在其每卷書的平均使用次數為 (86+81)/13=12.84次/卷,遠多於其他一般書信中的4-5次(唯一的例外是使徒行傳中基督耶穌出現13次而基督耶穌只有1次)。

由第一點我們可知至少這兩種說法都有相當經文的支持,無需擔心哪裡寫錯用錯而得罪祂。第二點也是很容易理解的:顯然《約翰三書》是因為篇幅太短而可算為統計誤差。而「耶穌基督」作為一個專有名詞顯然是在教會建立之後,所以介紹耶穌生平的三本福音書也很少用這個詞(《馬太福音》2次、《馬可福音》1次與《約翰福音》2次)。因此《路加福音》未使用這詞也不令人意外。

保羅對「基督耶穌」的特別用法

但以上第三點與第四點就比較值得玩味了。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地得到一個結論,就是雖然初代教會中各使徒(包括保羅)都是以「耶穌基督」作為最主要尊稱耶穌的專有名詞,但是只有保羅才會在他所寫的信件中使用「基督耶穌」。當然,我們不可否認許多時候這兩個詞在保羅的信中是可以互換的(並且都大量使用),例如「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羅1:1)與「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腓1:1),但是我們很難想像思想細密謹慎如使徒保羅者,在使用其他使徒未曾用的辭彙(基督耶穌)來稱呼主時沒有任何特殊的意義或用法。

為要更清楚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必須將相關經文一節節來看(這正是電腦查詢的好處,不用一頁一頁翻聖經 )。其實很容易就會發現,保羅使用「基督耶穌」時最常是放在一個片語裡來用,就是「(在)基督耶穌裡」。事實上,這個詞佔了他書信中使用「基督耶穌」一詞81次的一半之多(40次)!是最大宗的使用方式。相比之下,「(在)耶穌基督裡」這個詞只出現兩次(保羅書信以外也只有一次),遠不如「(在)基督耶穌裡」的表達頻率。如果我們再比較同義詞:「(在)基督裡」與「(在)耶穌裡」這兩個詞的出現次數,就會發現更明顯的差異:「(在)基督裡」單獨出現了36次,其中保羅書信就佔了31次,而其他使徒書信僅有5次。但「(在)耶穌裡」卻一次都沒有!(除非是當成連結在「基督耶穌裡」的用法,但總共也只有3次。)

數據的意義

由於以上所分析的數據在次數與比例與一般理解有顯著的差異,所以我們可以很合理地得到以下三個清楚的結論:(1)「基督耶穌」這個稱呼是使徒保羅所獨有的,雖然他明知當代教會其他使徒與信徒都是用「耶穌基督」一詞。(2)保羅在使用「基督耶穌」時最常(佔一半)是用於「(在)基督耶穌裡」這個片語,與「(在)基督裡」同義,幾乎都是保羅所特別強調的用法。(3)除以上的片語之外,保羅對於「基督耶穌」的使用也多與「耶穌基督」混合,可能並未仔細區分。

如果我們再進一步研究「(在)耶穌裡」這個片語的用法(那可要多一些時間,在此就先省略),就會發現那是保羅用來概括描述信徒藉由基督耶穌的救贖,而持續經歷到上帝恩典的狀態(例如大家所熟知的:「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事實上,上帝也是憑著自己的旨意在基督耶穌裡來揀選(弗1:4)與保守(林後1:21)祂的子民。

因此,保羅對這個片語的強調或許是因為他想回應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問題:當亞當夏娃在伊甸園中因犯罪而躲藏起來時,上帝呼喚道:「(亞當),你在哪裡?」對基督徒而言,我們現在因此就知道那個唯一能令上帝滿意的答案了:「我們在基督耶穌裡」。

結語

如同本文一開始提到,用強調神性或是強調人性來分別「基督耶穌」與「耶穌基督」的使用可能是過於簡化的說法,但認為兩者完全沒有使用上的差異也是一個誤解;更精確地說,「基督耶穌」這是使徒保羅所特別使用的片語,強調信徒與上帝在「在基督耶穌裡」所建立的關係。這並不會改變或修正我們對聖經中其他與救贖相關的教義,但的確可能加深我們對這恩典的認識與體會。

我個人相信這類問題在聖經中可能還有不少,但現代基督徒卻更可以藉由電腦或網路工具使用來幫助我們的用鳥瞰的方式來讀經,不但加深對整體經文的印象,也可能得以排除一些膚淺的錯誤。當然,要能熟悉這樣的方法也是需要一些時間,難免也會有誤解的時候,但他真正所代表的是一種「主動性」的學習,而非被動地接受別人所給予的看法。我個人相信這一層的意義比所得到的經文知識或內容啟發更為重要,也會一樣蒙上帝的喜悅與祝福。

其實用歷史的眼光來看,這不正是上帝在電腦網路時代所賜與信徒們的恩典?對此,我個人很感謝信望愛網站背後默默付出的義工們,為全球華人基督徒設立了這麼好又免費(而且完全合法且無版權問題)的網站來協助大家。當然,以上所舉的例子只是小小的應用,還未真的發揮出它更強大的功能。若是有更多基督徒能將所使用的心得藉由網路社群作分享而彼此切磋討論,相信必會幫助彼此對上帝心意的有更深入的了解與更全面的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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