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論壇》

| | | | 轉寄

跨國公害輸出(上)

索引 | « 前篇 | 次篇 »

一、前言

  廿世紀是一個空前的世紀,科技發達,交通迅速,資訊的傳播更是驚人。從前必須花費數天,甚至數月才能抵達的地方,現在靠飛機、噴射客機,幾個小時就可以到達。從前需要費時甚久才能傳達的訊息,現在一通越洋電話、一紙傳真,或扭開電視機開關,看人造衛星轉播,馬上可以獲得自己需要的資料。在這種快速傳播的衝激下,整個世界就如同華德狄斯耐樂園呈現的:這畢竟只是一個小小的世界(It's a small world after all);國家和國家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彼此的關係突然變得密切起來。以最近民主思潮能在短短幾個月內席捲東歐,造成實質上的巨大改變,實在表明了沒有一個民族或國家可以孤立生存,不受其他國家影響。
  但是當大家正在慶幸、享受這種種科技進步帶來之福氣的同時,有一種鮮為人知,影響卻極深遠的事件正在暗中進行,那就是跨國公害輸出。藉運輸的便利、資訊的傳遞,各國之間不但正面的好處如科學新知可以交換,連污染與公害都能輸到別國去。當然污染與公害並非企業家投資時最主要的輸出品,但是伴隨著工廠遷移,如果工業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未能徹底執行,跨國公害輸出就很容易產生。

二、兩個實例

  1.芳香胺引起膀胱癌

  十九世紀末,德國和瑞士的染料工業相當發達,但是工人當中罹患膀胱癌的比例高達三、四成,這是由於荼胺引起的,荼胺是一種芳香胺。這些工廠由於在國內無法生存就往外遷移,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移到英、美等國。結果1930年間,英國的帝國化學工業公司(ICI),製造染料的工人有八成以上因為膀胱癌而住院。ICI公司雖然規模相當大,並不保證防範措施做得很徹底,它到1952年才停止荼胺的製造,1967年才停止聯苯胺的製造。以上兩種化學物均屬芳香胺類己知會導致人類膀胱癌者。雖然芳香胺早已證實會引起膀胱癌,但英美等國人民較少讀德國的雜誌,不知道芳香胺的危險性。這個故事到此尚未了結。ICI公司於1942年把1.8%的芳香胺加在某種有機溶劑中,以Nonox-S 的商品賣給各國橡膠公司作抗氧化劑之用,結果在1960年間,輪到橡膠工人得到膀胱癌。Nonox-S 裡面到底含有什麼,原先他們都說是商業機密,不可奉告,後來橡膠公司追查結果,發現裡面含有芳香胺,就到法院告ICI公司。ICI公司被判敗訴,需要賠償。這一類工廠現在散佈於第三世界的國家,台灣也不少。他們可能都還不知道芳香胺的厲害(註1)

  2.核能電廠

  台灣這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小島,已蓋有三座核能電廠,裡面共有六個反應爐。其核能發電所占全部電力之百分比是52%,高居世界第三位(註2)。核電的安全近年來由於環保人士的努力,才受到應有的關切。照正常狀況運轉的話,核電應該是十分安全的,問題是沒有人敢保證它是否能隨時正常運轉,不會有意外發生。尤其在美國發生賓州三哩島事件,蘇聯發生車諾堡災變以後,更無人敢吹噓核電安全。台灣由於地小人稠,「萬一」發生核能事故,必須撤離周圍的居民,除了太平洋以外實在沒有其他地方可供疏散。而核電並非如執意蓋核四廠的政府或台電宣導所言,不會製造污染;只是其污染─輻射,大家看不見嗅不到而已。很多人在評估核能發電是否比其他種類的發電便宜時,經常忽略一個重要的事實:核反應爐之所在地,由於高核能廢料鈽239的半衰期長達兩萬四千年,這塊土地等於永久廢棄,不能使用。一座電廠的壽命通常是卅年到五十年,為了短短幾十年的發電,就要使該土地永久廢棄,怎麼說都是不划算的。
  在衡量眾多因素之後,如果台灣的政府還定意要蓋核四廠,那大概另有一個可能,就是在中美貿易逆差過大的壓力之下,美國硬要把他們不用的核電技術和設備推銷給台灣。目前有許多國家基於各方考量,已經取消或關閉核能電廠,台灣鄰近的菲律賓就有一座新蓋好,但廢棄不用的核能電廠(註3)。只有台灣還執迷不悟,期待行政院長郝伯村重振政府公權力,推動既定計劃,興建核四廠。記得去年當環保人士努力將核電真相公諸社會大眾時,有家報紙曾經報導,和台電談生意的美國廠商,在沒有把握台電能說服民眾、如期興建核四廠的狀況下,已考慮轉移目標,向中國大陸推銷他們的設備和技術。聽到這個消息,我們真不知道該為台灣高興,還是為大陸悲哀。這就是公害輸出!先進國家明知會產生公害的技術、設備和工廠,卻往另一個國家送。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反正在別的國家,與我無關。
  跨國公害輸出的例子其實很多,輕者污染到人類的生存環境,使人無法感受到在美麗大自然下的清新舒適;重者危害到工廠工人的身體建康,導致各種類型的職業病。更嚴重的,連工廠附近的社區都受到波及,居民有可能會得環境病。不過由於職業病或環境病的潛伏期很長,像有些癌症就需要廿年左右的醞釀,再加上鑑定病因的專業知識不足,注意到這個問題的人不多。於是很多人成了公害輸出的犧牲者,卻連自己都不知道。

三、公害輸出的原理

  公害輸出需要遏止。我們一方面不希望自己成為公害輸出的受害者,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不要做個加害者,把公害輸給其他國家的人民。不過談公害輸出之防制以前,必須先探討其原因。原因沒有找出來,或找得不夠正確,都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
  以全球性的生態問題為例,為它把脈的人可真不少。衛連(Lynn White)曾經指稱基督教的創造觀是生態危機的禍首。因為基督教的創造觀以人為中心,認為人有權柄管理大自然,因而導致人類肆無忌憚地破壞大自然(註4)。因此。要解決生態危機,必須從宗教入手,改變人對周圍事物的看法與信念(註5)。他這種看法很快得到安德伍(Richard A. Underwood)的認同,因而呼籲現代基督徒,應該重新思考猶太基督教傳統所了解的上帝、人與自然的關係(註6)。於是有「修正的聖經神學」產生,要從聖經中去發現自然的重要,強調自然與人處於相等的地位。像席德勒(Joseph Sittler)就以生態學的立場重新解釋聖經的思想,把詩篇視為生態的頌讚詩(註7)。如此,使自然的地位大大提高。
  另一個與基督教創造觀有關聯的概念是「自然的非神聖化」(Desacralization)。既然「自然」是上帝所創造,「自然」就不是上帝。在基督教思想裡,「自然」不像古近東或東方神秘宗教一樣,被尊奉為神明。人類發現「自然」不是神,就敢大膽地開發、利用它,因而促進西方科技與工藝學的發展(註8),並且附帶地帶來生態問題。因此有人提倡把「自然」再神秘化,使人對「自然」存著敬畏的態度,不敢隨便動它,如此方能解決生態危機。
  這兩種對生態危機的診斷,雖有部份道理,但並未切中問題核心,以致所提之解決方案略有偏差。把「自然」的地位提高,與人同等,或使「自然」再神聖化,不但無法徹底解決生態問題,甚至還有可能把人引導至錯誤的方向,降低人原有的尊嚴,阻礙科技的發展,而大開文明的倒車。
  筆者以為生態危機最主要的原因出在人的知識不足,以及為所欲為之心態。而這兩項也正是公害輸出最主要的原因。當然,公害輸出還牽涉到各國法令的問題,以下就逐一加以說明:

(一)知識的不足

  許多化學物對人體有害,這是大家都約略知道的,但是究竟那種化學物,在多少濃度之下才對人體健康的那一部分造成威脅,知道的人卻不多。不但一般民眾和工廠工人不知道化學物的毒性,有時連工廠的老闆也不清楚。像1983年在台北發現的一種彩色印刷打樣工人的職業病─多發性神經病變,經專家證實為稱為「工業用汽油」內所含65%的正己烷引起的(註9)。更糟的是當時中國石油公司印發給各溶劑行參考用的手冊竟然寫著「正己烷純淨無毒」,這都是因為大家對這種化學物的知識不足所致。據估計,世界上每年約有七百至一千種新的化學物進入環境中。這些工業所使用的原料、中間產物、產品與副產品,都有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註10)。知識不足,使許多人在無形中受害。
  以前面所說跨國公害輸出的例子芳香胺,如果英國、美國早一點知道它的毒性,說不定就不會核准生產該成品的染料公司設廠。又如核能電廠,反對最厲害的人就是那些知道核能災變之嚴重性的人。知識不足使人未能及早提高警覺,加以防範。
  或許有人會說,提供正確的知識,可能會引起工人或居民不必要的恐懼,其實這種顧慮是多餘的。恐慌來自於對情況的不確定、自覺無法掌握;而正確的知識能使人知道危害的範圍,知道如何預防,因而消除疑慮。以化學物來說,並非所有化學物都有害。正確的知識能使人安心使用無害的化學物,對於有害物質,則更加小心使用;至於核能電廠,如果缺確定不再建核四廠,就需要鼓勵開發其他電源、促進能源效率,採用汽電共生並呼籲節約用電。據估計,汽電共生做得徹底的話,三年之內全面推廣,可生產相當於三座核反應爐之電力。而水力發電、火力發電在台灣亦應繼續開發,並切實做好防治污染措施。水力發電不但污染少,又適合台灣的地理環境。火力發電雖會產生煤灰、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但其污染防治技術已經十分發達,做與不做而已。惟獨核電,連先進國家都還無完善處理其廢料的方法,其意外更是難以掌握,實在不宜再興建。
  與知識略有相關的是一個人的認知習慣,在沒有明確證據,或甚至已有證據但受其他種種因素的影響下,一個人寧可相信事情沒有那麼嚴重。當染料公司的工人得膀胱癌而不能在瑞士、德國設廠時,它會移到英國、美國,老闆大概是認為芳香胺沒有那麼厲害,這就像目前美國很多煙草公司相信煙害不是那麼大一樣。ICI公司會加1.8%的芳香胺在Nonox─S當中賣給橡膠公司,也是心想:加這麼一點點而已,大概沒多大妨礙。沒有想到芳香胺的毒性那麼強。這又好像抽煙的人老是不肯相信煙會導致肺癌一樣。這是人認知習慣上的弱點,傾向於為自己的行為找合理化的根據。雖然有病例報告,有不少研究結果發表出來,還是寧可相信,問題沒有那麼嚴重。(未完待續)

附註:

  1. 王榮德 公害與疾病 (台北:健康世界雜誌社,1988) p.27、57-58、168-170。
  2. 王榮德 同註l,p.136。
  3. 揭穿核電的神話 (台北: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會能源組,1989) p.27。
  4. 潘國華 基督徒對環境危機的回應 今日華人教會。
  5. 戴正德 生態學與神學之間 今日華人教會1989,11, p.31。
  6. 戴正德 同註5,p.31。
  7. 高金田 生態危機與基督教的管家倫理 台神牧杖刊 1979, 46, p.2-3。
  8. 高金田 從神學的觀點探討生態的危機 台神牧杖刊 1975, 42, p.7。
  9. 王榮德 同註1,p.186-190。
  10. 王榮德 同註1,p.251。